答复


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9月4日刊登的邱巧莲读者投函《应鼓励分门别类回收再循环废弃物》和郭洁玲读者投函《不要滥用回收箱》:


我们感谢邱女士和郭女士的投函。我们赞扬两位女士在回收方面的努力,并同意有必要提高正确回收的意识,以及防止把蓝色回收箱当成一般垃圾箱使用。


新加坡目前采用混合回收系统,所有种类的可回收物品(即纸张、塑料、玻璃和金属物品)均可投入蓝色回收箱和回收槽。这些可回收物品会运送到材料回收设施,不同种类的可回收物品在那里分类和打包,并送往本地及海外的回收厂。这样既方便家庭进行回收,又避免了因收集不同可回收物品而须多次往返的额外资源和碳足迹。


在去年的“迈向零废弃年”运动中,永续发展与环境部和国家环境局开展了“推广正确回收”(#RecycleRight)运动,以提高人们对什么可以回收、什么不能回收的认识。譬如,我们强调塑料和玻璃容器等可回收物应清洗了才丢弃,纸巾、大件物品、泡沫塑料和沾有食物的物品不应投入回收箱。配合#RecycleRight运动,环境局还更新了组屋和有地住宅的所有蓝色回收箱上的回收标签。新标签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物品的照片,以帮助家庭轻松识别可回收物品。所有回收卡车也漆成蓝色,更易识别,以提高公众对新加坡回收系统的认识。


2019年9月,“正确回收”公民工作小组(#RecycleRight Citizens’ Workgroup)成立,与国人一起制定解决方案,改善家庭的回收工作。目前,我们正与工作小组成员一起制定四个试点项目。在其中一个试点项目中,小组成员正在设计方案,以提高社区层面的回收意识,例如通过培训社区倡导人、建立电子平台让居民参与,以及让老年人和女佣等群体参与。另一个小组成员正在重新设计蓝色回收箱,让它更容易使用,以减少不可回收物被丢入回收箱的情况。他们的构思包括采用透明的面板、贴上有正确回收信息的醒目标签,以及在定制盖子上加设投放孔。如果试点项目成功,我们会找机会在更大范围内实施这些项目。


对于主要的废物源,我们将根据“制造商延伸责任”(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简称EPR)制度,设立专门的可回收物收集点。例如,由2021年7月起,大型零售店经营者必须在店内设立电器和电子废物收集点。至于包括塑料在内的包装废弃物,环境局将实施饮料容器押金退费制(Deposit Refund Scheme),作为包装废物管理的EPR第一阶段。这将建立在与星狮集团合作进行的试验计划基础上,自2019年10月以来,该集团在全国各地放置了50台智能反向贩卖机。这将鼓励塑料饮料瓶和铝制饮料罐的回收。


我们很高兴看到居民的回收意识和兴趣有所增加。环境局将继续与合作伙伴及相关机构如学校、非政府组织及社区团体合作,一起推广正确回收的重要性。


国家环境局


资源与永续发展署高级署长


陈迦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