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10月13日和10月28日刊登的杜诗卉读者投函《天花板漏水维修费分担不公平》和《为何建屋局没获许可却扣除HIP费用?》:


我们要澄清,建屋发展局必须先得到屋主的授权,才能从屋主的公积金户头扣除任何款项。就家居改进计划(HIP)而言,当局会在整个邻里的工程完成后,才向屋主发出账单。屋主收到账单后,可上网授权当局从他的公积金户头扣除款项;若需要帮助,也可到建屋局分局办理。


就作者的情况而言,虽然她父亲的组屋的HIP工程已于2018年8月完工,但我们的记录显示,还没向他发出账单。因此,我们还没从他的公积金户头扣除任何款项来支付HIP工程。建屋局在处理过程中保持严格的诚信标准,特别是在敏感问题如居民的账单上,我们愿与屋主合作,以确定读者投函中所提到的公积金扣款是为了什么。


另外,作者也分享了她厨房厕所天花板漏水的情况。组屋屋主有责任维修他们的房子内部。楼上楼下组屋之间的地板/天花板漏水,须由楼上楼下的屋主共同负责维修。因此,当组屋出现漏水问题时,楼上楼下的屋主须互相联系,进行调查及维修。为了解决作者在2018年首次提出的漏水问题,她的楼上邻居选择了聘请私人承包商进行维修。为了确定漏水问题已经解决,必须对楼上单位进行漏水测试。然而,由于作者拒绝了建屋局关于从她父亲的单位进行检查的要求,我们无法进行漏水测试,以确定是否须对楼上单位作进一步的维修工程。


2019年12月,在杜女士父亲组屋的HIP工程完成一年多后,杜女士报称厨房厕所的天花板有漏水迹象。为方便维修和确保双方屋主都能负担维修费用,我们向杜女士提出友好协助计划(Goodwill Repair Assistance Scheme),由建屋局共同支付50%的维修费用,剩余的50%由楼上楼下屋主均摊。据我们了解,杜女士拒绝接受该计划。我们会继续与作者接触,以寻求友好的解决方案。


建屋发展局处长(翻新工程管理)廖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