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惩性罪犯,国会于2019年修改《刑事法典》,加强了性犯罪的法律条文和惩处,让受害人无论男女都能获得更好的保护。
其中,修改后的《刑事法典》加入了“性欺诈”条文,谎称采取保护措施或隐瞒性病,以促使另一方自愿与其发生性行为,被列为刑事罪。靠欺骗或误导获取性行为的性罪犯,可面对监禁最长10年,或罚款或鞭刑,或两者兼施。
性罪行条文也增添了新的解释,澄清误解事实导致同意无效的三种情况:性行为的性质、性行为的目的,以及性行为者的身份。换句话说,假借驱邪、治病,或冒充身份(丈夫或情侣)获得性行为,都会使同意无效。
此外,配合新犯罪趋势,《刑事法典》制定好些新罪名,如偷拍、偷窥或随意散播猥亵照片,以及暴露狂行为;向他人发送下体等不雅照片的行为(cyber flashing)也被列为刑事罪。偷窥或偷拍者一旦罪成,可入狱最长两年,比非礼罪的刑罚多一倍。散播偷拍录像者可被判监禁最长五年。
这些法律条文的修改,相信有助于阻吓心怀不轨者犯罪。不过,要如何改变少数人的不正确性观念,确实须从教育下手。我国的教育在世界上名列前茅,但性教育方面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