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赵琬仪
摄影⊙陈斌勤
美编⊙黎巧缘
封面设计⊙李智松
(部分照片由国家文物局提供)
上个月我国的国家古迹再添一员,前浮尔顿大厦(现富丽敦酒店)被列为第71个国家古迹。这是历史性建筑物的至高荣誉。本地有哪些国家古迹?这些古迹是如何鉴定及保留?保存古迹法令又如何运作?
国家古迹保存是按照法令执行,具有法律保障。政府在1970年制定保存古迹法令(Preservation of Monuments Act),第二年成立国家古迹保存局(Preservation of Monuments Board)开启了鉴定国家古迹的工作,第一批国家古迹于1973年诞生。
谈到保留古迹,人们可能会联想到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故居。故居最终是否会被留下,列为国家古迹仍是悬念。按照本地保存古迹法令,文物局会征询私人和公共领域专家的意见,同时争取业主的支持保留老建筑,法令能发挥多大影响力备受关注。
新加坡建国只有50年,在受保留的71个国家古迹中,“楼龄”最久的旧国会大厦艺术之家,其历史可追溯到19世纪初的1826年,而最“年轻”的裕廊镇大会堂建于1971年至74年间,反映了我国鉴定国家古迹着重的是建筑物在国民历史书写历程中的代表性和意义。》p11-16
新加坡国家文物局古迹与遗址保存司助理经理张裕(25岁)受访时指出,我国国家古迹是“活着的古迹”。
她指出,许多古迹至今仍是原生社群的生活场所,这些社群透过建筑物的历史和外界互动,让本地人、外来居民和游客了解他们的历史、文化、宗教信仰等知识。文物局也定期主办国家古迹导览活动,吸引公众参加,多年来深受欢迎。
古迹与遗址保存司的前身是1971年成立的国家古迹保存局(Preservation of Monuments Board);2009年与国家文物局合并,2013年改为今天的名称。
古迹与遗址保存司重组易名是为了更加突出它保存古迹的职能。根据古迹保存法令,它肩负了鉴定古迹、保存和传播古迹资讯、推广古迹教育,以及提供古迹保留、修复的指导规则和支援。
鉴定标准不一
我国根据历史和社会价值、建筑特色等多个方面进行古迹的鉴定工作,因此国家古迹可以是宗教、民事、文化甚至商业建筑物。
张裕说:“国家古迹鉴定工作需要大量的资料收集,考证建筑物的建筑特点,社会历史意义和建筑美学。考证过程中,须确认它对国家建设有多重要,和哪些重要的人、事件有联系。”
她强调,每个经过审核的国家古迹都是独特的,鉴定工作很难用统一标准来进行。“国家古迹目前有71个,从国民意义的角度而言,它们是同等重要的。”
按照原来的用途分类,71个国家古迹中宗教场所、学校、政府办公楼、公用建筑物占多数,其余还有酒店、富商宅第等。修复工程十分讲究,特别是华社的许多老建筑很少留下绘测图和旧照片,有时候得漂洋过海到该族群的来源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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