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棵大雨树树枝伸展到隔壁房子去,两间豪宅屋主为了修剪枝干的问题闹上法庭。雨树女主人败诉后想要上诉,不过高庭法官驳回她的申请,认为不该再让这起邻居纠纷继续占用法庭的时间。
引发争端的雨树约有80年树龄,长在武吉知马爱士特山(Astrid Hill)12号豪宅内,树主徐嘉仪(68岁)是一家建筑设计事务所的创办人之一。起诉人穆扎伊因(60岁,富豪家族理财室创办人)和妻子吴佩珊(40岁)则住在毗邻的13号洋房。
雨树树枝伸展入穆扎伊因的院子,他屡次要求徐嘉仪修剪枝干不果,引起一连串纠纷。他把徐嘉仪告上庭,就雨树造成的滋扰、徐嘉仪擅闯及袭击他的事索赔,同时要求法庭下令她修剪雨树。
案件上个月在国家法院审理,法官裁定徐嘉仪须赔偿9800元和修剪“越界”的枝干。徐嘉仪不服,由泽维尔高级律师(Francis Xavier)代表她向高庭申请准许她上诉,高庭法官朱汉德驳回申请。
朱汉德说:“界限的划分对树木而言毫无意义,它们只会遵循大自然的法则。如果睦邻友好,就无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房子界限问题。”
法官进一步说,还有许多更具社会意义的案件等着法庭处理,不应继续让这起案件占用法庭的时间。
辩方律师泽维尔提出的上诉理由是,根据公园与树木法令,任何人不得擅自修剪或损坏树围超过一公尺的树,符合这个条件的雨树受到法令保护。换言之,徐嘉仪不能自己修剪雨树,也不可以怪她拒绝让穆扎伊因那么做。
朱汉德法官指出,这项法律条文的作用在于保存“树木保育区”或“空地”上的古树,但徐嘉仪没有证明她的房子在保育范围内或是空地。
此外,法庭必须以合理的方式诠释法令,若树枝伸入穆扎伊因房子的范围内并对财物或人命造成威胁,他有权剪掉树枝。
穆扎伊因夫妇2014年7月搬入爱士特山13号。邻居徐嘉仪的雨树树枝伸入穆扎伊因家前院,除了掉落一地的叶子和枝干,及弄脏前院车道的树液,夫妇俩也担心树枝掉落砸伤常在前院玩耍的9岁女儿。
夫妇俩从2014年10月至去年1月间多次发电邮、信件和短信联络徐嘉仪,但没有获得回复,于是自行聘请工人修剪枝干。
去年2月17日上午约9时30分,徐嘉仪闯入穆扎伊因的家,对他粗言秽语,还取走吊车的钥匙,导致剪树工人受困高空一个半小时,甚至在穆扎伊因挡在她车前时发动引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