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在两年多内,利用他人的名字注册超过6万6000张预付SIM卡,今天被判坐牢四年。
被告陈康泉(43岁)共面对660项抵触滥用电脑和网络安全法令的控状,他日前承认其中220项,余下440项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
根据案情,被告在1997年开设“Nextel Communications Pte Ltd”公司提供电话卡和国际长途电话服务,并销售预付SIM卡和国际电话卡。到了2005年,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他停止国际电话服务后开始“提前注册”预付SIM卡,不用买家而用别人的身份注册。这样一来,想要匿名的买家就不必担心他人通过SIM卡追踪找到他们。
为了获取更多身份资料,被告也曾向一间在中国的旅行社购买了数量不明的护照扫描复印本。在2010年1月和2012年8月之间,被告共注册了6万6445张SIM卡。有关SIM卡属于新电信、第一通和星和这三大电信公司所有。
2012年8月,商业事务局接到消息指被告在他位于园景路(Yuan Ching Road)第9G座,17楼的住处利用修改过的外国护照注册预付SIM卡,于是在8月27日突击他家将他逮捕。警方也在他的卧室和车上起获3598张预付SIM卡、一台改装过的诺基亚手机、704张主要属于中国和印度公民的护照图片以及一台终端机等物品。
控方要求法官判被告入狱四到五年。主控官桑吉副检察司说,这起案件有必要向那些想非法注册预付SIM卡的人发出强烈的信息,那就是如果有人想这么做,他实际上是为自己登记住进樟宜监狱。
抵触滥用电脑和网络安全法令,初犯者的刑罚是罚款最高1万元,或坐牢最长三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的刑罚是罚款最高2万元,或坐牢最长五年。(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