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驾车人士逃缴关卡过路费,陆路交通管理局与移民与关卡局考虑采取新措施,在驾车者缴清所有过路费和关卡收费后,才开闸让他们通关。
陆交局今天发文告说,今年3月到5月间,驾车人士逃缴费用以致我国少收约8%的过路费和关卡相关收费。据了解,这相等于约1200万元,而违例车辆多为外国注册的车子。
当局过去三年来,每年平均收取约1亿5000万元的出入境过路费、公路电子收费(ERP),以及外国车辆入境准证费(Vehicle Entry Permit)。
陆交局早前已宣布从下星期一起调高在兀兰和大士关卡逃缴出入境过路费、公路电子收费,以及外国车辆入境准证费的罚款,违例者的罚金将提高至少四倍。
目前违例者只须付10元行政费,以后初犯者可罚款50元,重犯者罚100元。未缴付罚金者可被控上法庭,一旦罪成,初犯可罚款最高1000元,或监禁最长三个月。
为了加强取缔违例者,当局已增派多20%的执法人员到两个关卡进行稽查。关卡执法人员因此增至100人,而且人数将在必要时继续增加。
此外,当局也考虑修改现有的公路交通法令,禁止曾逃缴过路费的车辆出入我国,以避免违例者在得逞离境后,行踪难以追查的情况。
陆交局提醒驾车者,所有车辆都须缴付过路费,外国注册汽车和电单车则须付入境准证费,车内未装有阅卡器(IU)的外国注册汽车如经过收费闸门则须付固定ER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