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部队一名女文员贪赃枉法,多次向律师事务所职员提供车祸报案者的资料,以收取金钱回报,今天被判坐牢18周。


被告卡蒂嘉(61岁)共面对31项控状,控方以其中五项抵触官方机密法令,和三项触犯防止贪污法令做出提控。


案发时,被告是一名企业支援人员,职位是文员,隶属交通警局调查组,负责处理调查文件等工作。涉嫌行贿的古扎拉惹星案发时在Clifford Law担任法务执行员,职务包括与律师事务所的客户洽谈。


案情显示,2008年间,被告遇车祸,亲戚介绍古扎拉惹星给她,对方把被告介绍给女儿薇薇妮桑乌认识。薇薇妮桑乌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古扎拉惹星知道被告是交通警局调查组的文员。2010年,他被指要被告提供车祸报案者的资料,尤其是受害者,答应如果律师事务所受聘处理索偿事宜,便付她200元。


从2010年8月到2012年,被告在约两年内23次向古扎拉惹星提供车祸报案者的资料。她在2011年3月4日到2012年7月2日间,前后八次共收取2500元。警方后来在2013年接获报案后介入调查,并揭发了被告的不法行为。


被告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因生活上面对财务困难才会犯案。他透露被告丈夫健康状况不佳也曾坐过牢,因此她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


律师也提到,由于被告在自己发生交通事故后,接受过上述律师事务所良好的服务,因此即便在没有收到利益的情况下,也愿意推荐他们的服务。


法官下判时说,被告担任公务员已超过40年,理应知道不应为钱犯下这些罪行。被告在犯案时背弃了给予她职位的信任。


法官也指出,被告是有预谋干下罪行,而且进行了一段较长的时间。他考虑到被告是初次犯案,也已认罪,因此判她坐牢18周,罚金为2500元。


贪污调查局今天发文告重申,我国对贪污和犯罪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当局严厉看待任何贪污行为,也会毫不犹豫地向涉案者采取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