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马国男医生视本地美容医生为导师,让对方为他抽脂,不料完成手术后,被对方下安眠药非礼两次,还拍摄超过20张下体照。


行医超过25年的陈国良(50岁)否认有罪,去年8月在国家法院抗辩。经18天审讯,上个月23日被判罪成,今天被判坐牢42个月。


被告前年10月被控五项罪,指他在2013年6月6日、7月5日和6日,三次非礼对方下体,并在7月5日和6日两次下安眠药杜米康(Dormicum)和止痛药Rosiden要非礼他。


四项发生在西娜兰通道豪亚(Oasia)酒店的非礼罪和下药有意非礼的罪名,都被判成立。陈国良医生不服所判,准备就四项罪成和其刑罚向高庭上诉,目前保释在外。


另一项指被告在诺维娜医疗中心Life Source医疗中心的非礼罪,因控方证据不足,被判不成立。不过,控方准备就这项不成立的非礼罪上诉。


被告是Life Source医疗中心的合伙人,但这家医疗中心已停业。


主控官罗永佳副检察司以本案有多个加重刑罚的因素,包括被告下药非礼病人,促法官严惩被告,判他坐牢至少5年8个月。


他说,非礼是连续两晚发生。受害者(33岁)的下体被拍超过20次,照片显示被告为了拍照,多次碰触和调整受害者的下体,而非一次过的举动,严重侵犯其私处。


控方也强调两人是病人和医生的关系。受害者以为被告给他止痛药,是为了减轻他的疼痛;身为受害者的医生,被告的罪行已违反道德和专业守则。


控方也指被告是执业多年的名医,其行为让医生专业蒙羞,也削弱公众对医生的信心,而这类罪行难以侦查,如果照片没存在手机里,也不会被另一合伙人揭发。


他也说,被告预谋行事,先订好酒店。受害者的母亲原本从马国来照顾他,被告却称他有空照顾受害者,把她支开,并在计划进行第二次抽脂手术时,阻止受害者从马国带未婚妻来新。


法官西瓦表示同意控方陈词。他说,受害者把被告当导师看待,完全信任被告,被告却背弃受害者对他的信任,而且毫无悔意。


他也指出,被告在酒店为受害者麻醉,没顾及受害者的安全和健康,酒店没正当的监测和复苏仪器,这个作法不仅不恰当,也使受害者陷入极大危险。受害者也说,这起事件导致他蒙受金钱损失和心理创伤。


根据控辩双方同意的案情,受害者在7月5日用手机应用WhatsApp通知被告表示愿意接受治疗。当天抽脂手术后,被告告诉受害者,订了客房让对方休养。当晚被告在客房通知受害者,将为他注射安眠药和止痛药。


打针后,被告拉下对方的短裤,拍摄他的下体和半裸照。两人一起住在酒店直到隔天,同一天傍晚,被告重复上述注射和拍摄的过程。


在那两天里,被告都没让病人看他所拍的照片。2013年8月,病人报警,指被告非礼他。(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