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2016


1050字


隶属社会及家庭发展部的社会服务中心(Social Service Office)的职员,涉嫌失信34万余元援助金,今天被控多达126项控状,包括刑罚最重的失信罪,罪成将面对强制监禁,可判终身监禁或坐牢最长20年。


被告谢光辉(33岁,译音),涉嫌从2011年1月至2014年8月干案,42名领取援助金者受影响,其中26人的援助金已转入两个银行户头,一个是被告薪金进账的户头,另一个属于被告的债主。


辩方律师邹天齐在被告面控后,向法官表示需要时间向总检察署陈情。法官把案展下个月7日过堂,并准被告以10万元保释在外。不过,被告至今尚未担保出去,继续还押。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发表文告说,前年8月14日,一名社区关怀(ComCare)计划的受惠者向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投诉,说他未分获援助金。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调查后,疑在芽笼士乃社会服务中心任职的被告失信援助金,隔天报警。


同月18日,警方逮捕被告。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在19日暂停被告的职务,并即刻联络所有受影响受惠者,确保他们获得相关援助。


被告曾任东南社理社区发展理事会的经理,社会服务中心于2013年7月成立后,成为芽笼士乃社会服务中心的组长,职务包括评估援助金的申请,再交由上司批准、批准其他组员处理的援助金个案,以及负责多重需求家庭的个案管理。


被告面对三项失信罪、65项抵触电脑和网络安全法令(Computer Misuse And Cybersecurity Act)的控状,以及58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其中30项指他转移赃款,另28项指他使用赃款。


被告面对的三项失信罪,指他在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在分发社区关怀基金的援助金给受惠者时,分别失信2400元、5万9420元和13万7640元的支票,总计19万元9460元。


65项抵触电脑和网络安全法令的控状,指他多次侵入七名同事的电脑户头,以便使用社会援助网络系统(SANet:Social Assistance Network System),失信款项达14万4020元。


控状显示,他涉嫌于2013年12月6日,在数分钟内22次侵入同事阿南塔拉贾的户头,并在2014年3月18日15次侵入另一同事拉希达赫的户头。


除了自己和债主的银行户头,被告也涉嫌把赃款转入数名亲友的户头。他也涉嫌用赃款买机票和名牌商品。


本案主控官为钟永辉副检察司。


被告抵触的电脑和网络安全法令者,刑罚与失信罪一样,可判终身监禁,或坐牢最长20年,另可加罚款;抵触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者,可判罚款最高50万元,或坐牢最长10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