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9/16




 


涉嫌强奸母亲的男子在警署录下两份不利于自己的口供,但他声称录口供前曾遭警员掴耳光和推撞墙壁,因感到非常“无助和疼痛”才会那么说。


被告(33岁,安全协调员)2013年10月4日案发当日在住家被逮捕,同晚约7时35分和9时10分,分别在中央警署录下首两份口供书。控方昨天申请提呈被告的所有六份口供书,但被告反对,称首两份口供“不实”。


被告今天供称,他在录这两份口供前曾与两名警员谈话,博汉奴丁副警监问他是否犯下强奸罪,他答说没有,这时站在旁边的蒂雅纳加兰警长朝他的左耳掴了两巴掌,接着把他推向墙壁。


他过后提高声量对博汉奴丁说若警方拿得出证据,那他接受控状,话没说完蒂雅纳加兰就拍他后脑勺和后颈。


被告说:“我举起被拷上的双手,求他们别再打我。”原本就已发炎的左耳因此流脓,他让博汉奴丁看自己的耳朵时,对方警告他“最好合作”。他当场哭了出来,感到非常无助。


被告也称,博汉奴丁命令他稍后录口供时最好配合查案人员,否则会被同样对待。他因为感到“无助和疼痛”不想再挨打,所以录了不实的口供,希望能尽快获得保释,到外寻求援助。


庭上虽未揭露口供内容,但是被告脱口而出称,他被逼跟警方合作,所以录口供时以自己幻想的“色情故事”为依据。


博汉奴丁和蒂雅纳加兰供证时皆否认指控,蒂雅纳加兰说,由于被告不需要他充当淡米尔文翻译,因此他只在口供室待了20分钟便离开,间中没跟被告说话,只给了他一杯温水。


不过被告的代表律师林日棉反讽说:“你给他的应该不只一杯温水。”


被告涉嫌于2013年10月4日凌晨约2时30分在家中强奸母亲(案发时53岁),庭上早前揭露,母亲事后从家中逃出来用手机打电话给被告,录下两人的对话。


被告否认强奸母亲,辩称只是尝试掀起母亲的睡裙看她的私处,这一切都是继父和母亲为了把他赶出门而捏造的故事。审讯明天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