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宣布押后为青年新政候任议员游惠祯、梁颂恒监誓之后,梁、游二人随即扬言,今早11时坚持到立法会进行宣誓,并警告立法会保安不要阻挠。
对于昨天推翻早前批准梁、游二人“再宣誓”的裁决,梁君彦否认受到建制派“逼宫”因而妥协,强调“事件史无前例”,而“多么困难的决定都要做”。
他说,法律顾问及外聘资深大律师均认为,根据《基本法》第72(2)条,他有权把某事项列入立法会议程或从中撤回。而押后梁、游二人“再宣誓”,是要等到原讼法庭就有关司法复核案件作出裁决。
“我留意到39位建制派议员明言,会不惜任何代价阻止二人宣誓,如果我将二人宣誓列入议程,最可能是令立法会完全停顿。”梁君彦没正面回应也可能面对非建制派提不信任动议及应否下台的问题。
他再三否认转态,强调只是在不同形势作不同决定,是“痛苦的平衡取舍”,并明白到立法会主席是“孤单的”。他也说,不会理会北京的决定,只会根据香港《基本法》及立法会《议事规则》去办事。
梁颂恒及游蕙祯随即批评“这是政治决定”,而且违反《议事规则》,毫无理据,也剥夺了他们的宪政权利,强调他们是代表了近6万香港选民进入议会。
梁颂恒直言:“这次事件,有人批评我们令司法系统成为‘陪葬品’,也有人选择将石头掷向我们,但我问心无愧,无怨无悔。”
特首梁振英昨天出席行政会议前重申,如果立法会主席处理不好事件,恐怕有重大和深远影响,因会影响北京对香港的看法,也影响香港与大陆人民之间的关系和感情。
他说:“大家试想一下,如果有外国议会成员在议会正式发言时用‘支那’来代替中国,然后用一个英文粗口插入中国的国号里,如果这个外国议会的议长和他的政府不严肃纠正这件事,我相信会引起一场重大的国际事件、政治风波。”
向梁振英掷玻璃杯
黄毓民罪成判监两周
另一方面,前议员黄毓民在2014年7月3日的立法会行政长官答问大会上,涉嫌向梁振英掷玻璃杯,昨天被裁定普通袭击罪成立,判监两星期。63岁的黄毓民获准保释外出等候上诉。
裁判官指出,玻璃杯伤害性较大,行为属暴力行为,也不文明,此风不可长,被告无悔意,以三星期为量刑起点,考虑到黄并非有准备带杯前来,也没有伤人,故将刑期减至两星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