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华电)中国公布完善农地“三权分置”办法的意见,要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着力推进农业现代化。


昨天发布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提出,逐步建立规范高效的“三权”运行机制,不断健全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为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新农村提供坚实保障。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大量农业人口转移到城镇,农村土地流转(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规模扩大,新型经营者大量涌现,土地承包者同经营者分离的现象越来越普遍。


意见说,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着力发展农业现代化,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


完善“三权分置”办法,要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


意见表示,要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认“三权”权利主体,明确权利归属,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建立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完善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确保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