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讯)备受关注的“山东辱母杀人案”中的处警民警被指涉嫌渎职,但山东省检察院昨日在官微上公布调查结果称,有关民警不构成玩忽职守罪,决定不予刑事立案。


山东检方称,媒体报道于欢案后,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山东省检察院第一时间成立由反渎等部门组成的专门调查组,对于欢案处警民警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开展调查。结果显示,朱秀明等人在处警过程当中,存在对案发中心现场未能有效控制、对现场双方人员未能分开隔离等处警不够规范问题,但有关行为不构成玩忽职守罪。


不过,一些中国网民对上述调查结果不以为然,仍认为涉案民警“完全不作为”“严重渎职”。


“辱母杀人案”早前引发全国性的高度关注与讨论。去年4月,在遭11名高利贷讨债人员用极端手段上门追债时,因为不堪母亲受辱,22岁的山东聊城青年于欢愤而杀人。


据《南方周末》报道,于欢母子遭辱打时曾报警求助,到场处理的民警留下一句“要账可以,但不能动手打人”后离开,结果母子二人继续遭辱打,最终酿成悲剧,追债者一死三伤。


山东聊城市中院今年2月一审时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不少网民同情于欢,认为判刑过重,更认为于欢杀人属“正当防卫”,还有不少质疑处警民警失责的声音。


一审结束后,于欢已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将对此案进行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