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综合讯)上海一名11岁男孩在使用Ofo共享脚踏车过程中与巴士相撞身亡,其父母上周三(19日)将Ofo告上法院索偿,并要求Ofo立即收回所有机械密码锁具并更换为更安全的锁具。
据路透社报道,这是中国法庭首起不满12岁未成年人使用共享脚踏车致死案,将考验中国如雨后春笋的共享脚踏车业,在这种情况下得负起多少法律责任。
据媒体报道,案中受害者是一名四年级的小学生,今年3月26日成功地为一辆Ofo共享脚踏车开锁后,与同行的三名未成年伙伴把车骑上马路,结果在一个路口与巴士相撞,被卷入车底碾压,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男孩的父母19日将Ofo连同肇事司机、巴士所属的汽车租赁公司以及相关保险公司告上法院,索赔878万元人民币(177万新元),并要求法院判令Ofo立即收回所有的Ofo机械密码锁具,更换为用户用完后必须锁住且儿童无法轻易打开的锁具。
此前,上海交警调查后认定,受害男童未满12周岁,骑脚踏车(中国称自行车)在道路上逆行,且疏于观察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负本起事故“主要责任”。
根据中国交通法例,在公路上行脚踏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但男孩家属通过代表律师张黔林表示,究其事故原因,受害人不足12周岁,而Ofo对投放于公共开放场所的车辆疏于看管,该车上也无任何警示受害人不得骑行的提示,且该车安装的机械锁功能不足,以致受害者与其未成年伙伴能轻易开锁骑车上路。
受害者家属认为,共享脚踏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事发后,Ofo曾发布声明,表示将研究出一套有效的防范机制,从源头上杜绝12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脚踏车,从而避免悲剧再次发生。不过,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中国至今已至少有两名儿童因使用Ofo共享脚踏车致死,另有逾10名儿童受伤。
张黔林说:“我们希望在共享脚踏车已经成为城市交通重要组成部分的当下,厘清平台责任,推动政府监管,使类似悲剧不再重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