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武装部队九辆装甲车过境香港时涉嫌未申报而被海关扣查案,昨日再度提审。控辩双方共同申请押后,要求先作为期三天的法律争辩,辩方之后才考虑答辩。法官批准申请,案件排期至12月11日进行审前聆讯。
该批装甲车去年11月23日在葵涌货柜码头,遭香港海关扣查两个月,负责运载的39岁船长潘学军及涉案的APL公司,同被控“并非根据及按照许可证的规定而输入战略物品罪”。
至于装甲车及相关装备,经香港海关今年1月发布调查后的结论,认为此次事件需负责的应该是装甲车的收货人,而非新加坡政府,其后于1月底已全部运返新加坡。
辩方提出法律争议
辩方在答辩前提出法律争议,质疑控方用以检控的条例是否合适,而且,即使船上运载的是战略物资,但物资只作过境,两被告实在没责任须确保有进出口证明。
辩方进一步指出,假如有关条款适用于两名被告,辩方也需要考虑能否引用普通法中的“Mistaken belief”(错误相信)作为答辩理由。辩方还要求控方提供同类案件的检控对象及数目。
另外,辩方也质疑控方以“共同参与”为检控基础控告两被告同一罪行,做法不妥,已向检控提出相关质疑,希望法庭提供正确的诠释。
辩方认为,有关争议将对航运业构成深远影响。因此,需要厘清法律争议后,才可考虑答辩,要求将案件押后,被告获准继续保释。
根据控状,APL和潘学军涉嫌在香港没有根据或按照香港贸易署署长所发出的进口许可证,输入列于海运提单上的九辆军用装甲车。
该九辆装甲车同样属于香港法例第60G章《进出口(战略物品)规例》附表1及2所指明的战略物品,任何人若违反或没有遵从条件输入香港,即属犯罪,可判处罚款50万港元(约8万6500新元)及监禁两年。
新加坡陆军部队的九辆AV-81装甲运兵车,去年11月在台湾完成军事演习后,军方透过运输公司运返新加坡。当船只驶经香港时,香港特区海关检查发现该批未经申报的装甲车及大批物资,遂将之扣押。
据悉,这是20年来香港最大的战略物品缉获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