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综合讯)中国官方昨天重申,由于安全隐患等原因,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脚踏车)。不过,据媒体报道,一些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仍在观望、运营。
交通运输部等10部委是在本月较早时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就表明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
据中新社报道,中国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昨天在北京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明当局的五点考虑:
一是市场上投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普遍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如车速太快、自重大等。
二是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骑行人不固定,多数未经专门的交通安全教育和驾驶培训。
三是消防安全隐患突出,共享电动自行车存取点充电、消防等配套设施建设不到位,充电过程和露天停放影响电池安全。
四是车辆运行安全风险高,如车辆保养维护管理不及时、不到位,极易出现隐患车辆上路行驶。
五是电池污染问题严重,主要使用铅酸蓄电池等,大量废旧电池被随意拆解,严重影响环境等。
吴春耕称,交通运输部将继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指导各地落实相关措施。对于已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地方,吴春耕表示,将听取各方意见,完善政策制度,加强管理,确保市民安全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