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本哈根路透电)著名丹麦玩具生产商乐高(Lego)将中国两家仿冒其玩具的公司告上中国法院并获得胜诉,这是乐高集团首次在中国打赢版权官司,被视为意义重大。


被告的两家中国公司制造和销售的博乐牌玩具与乐高玩具极为相似。


乐高昨天发表声明说,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两家中国公司的特定产品侵犯了乐高集团的版权,有关生产与销售活动构成不正当竞争,应立即停止仿冒相关乐高产品。


乐高集团法务副总裁克亚尔说:“此案对推动中国市场良好商业环境的持续发展也起到重要作用,所有在中国市场发展的公司均会受益。”


今年早些时候,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定,乐高标识以及乐高中文商标为驰名商标。


该判决让乐高商标在中国获得更好的法律保障,也能更好地在这个总值310亿美元(418亿新元)的玩具与游戏市场中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