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军方装甲车遭香港海关扣查案,法官认为,辩方提出香港法院可能没有司法管辖权处理该案,相关的法律争拗,并非不能在正审时处理,因此,拒绝审前争议,并将案件订于明年1月9日再排期审理。


去年11月,九辆新加坡装甲车从台湾途经香港运回国,遭香港海关扣查两个月,涉案的货船船长潘学军及船公司APL Co Pte Ltd,同被控一项“并非根据及按照许可证输入战略物品罪”。


案件早前于区域法院进行初审时,辩方提出,船公司并非进口商,质疑现有控罪并不恰当;另外,又质疑香港区域法院是否有权处理相关的审前争议等。


区域法院昨日作出裁决,法官不认为辩方提出的法律争议不能在审讯时处理,而在审讯时提出法律争议的做法,也不罕见,故拒绝现在处理。


香港海关是在去年11月23日,于葵涌货柜码头一艘过境货轮上,发现九辆没有申报的AV-81装甲运兵车。根据香港法例,任何人若违反或没有遵从条件输入战略物品,即属犯罪,可判处罚款50万港元(约8万6500新元)及监禁两年。


(记者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