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综合讯)备受关注的杭州保姆纵火案昨天一审宣判,被告人莫焕晶因放火罪被判处死刑,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处罚金1万元(人民币,下同,2116新元)。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被告人在上诉期限内,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据《新京报》报道,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公开宣判此案时,莫焕晶没有当庭提出上诉。


据杭州中院官网通报,判决认定,莫焕晶因长期沉迷赌博而身负高额债务,为躲债于2015年外出打工,2016年经中介应聘到事主家中从事住家保姆工作。


去年3月至6月期间,莫焕晶为筹集赌资,多次窃取事主家中的金器、手表等物品进行典当、抵押,得款18万余元,至案发时,尚有价值19.8万余元的物品未被赎回。期间,莫焕晶还以老家买房为借口向事主借款11.4万元,上述款项均被莫焕晶用于赌博挥霍一空。


6月21日,莫焕晶再次输光了6万余元,包括当晚偷窃事主家一块手表典当所得赃款3.75万元。为继续筹集赌资,她决意采取放火再灭火的方式骗取事主的感激,以便再向其借钱。


22日凌晨5时左右,莫焕晶用打火机点燃书本引燃客厅沙发、窗帘等易燃物品,导致火势迅速蔓延,造成屋内的女户主及其三名未成年子女被困火场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并造成该室和邻近房屋部分设施损毁。经鉴定,损失共计257万余元。


莫焕晶及其辩护律师称,她曾积极施救,但这一辩解没有被法庭采纳。


通报称,在案证据表明,莫焕晶在放火前并未采取任何灭火或控制火势的措施,放火后也没有及时对四名被害人施以援手,故对其辩解及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去年6月发生在杭州蓝色钱江小区的这起保姆纵火案,共造成四人死亡,火灾发生后,莫焕晶即逃至室外。杭州市检察院8月以放火罪、盗窃罪对莫焕晶提起公诉。


这起情节恶劣的案件一时引发轰动,被称为“现代版的农夫与蛇”。昨天一审判决结果符合公众的预期,不少网民表示纵火保姆“罪有应得”,判决结果“大快人心”。


受害男事主林生斌昨天也发布微博,表示感谢这一“公正判决”。他透露,接下来将提起民事诉讼,追责有关责任方。


林生斌接受微信公众号“重案组37号”采访时也表示,死刑远远不能抵消莫焕晶所犯的罪过,这一事件让他对人性的看法有一些变化,但仍然相信绝大部分人是善良的。


另一方面,在案发时小区物业是否存在设施不到位,导致消防救援不及时,至今仍被质疑。外界呼吁,案件不能因纵火保姆被判死刑而止步。


根据杭州中院的判决书,消防员在实施灭火过程中发现供水管网水压不足,遂沿楼梯蜿蜒铺设水带进行灭火,火灾扑救时间延长,与案发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落实不到位、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及消防供水设施运行不正常,致使供水管网压力无法满足灭火需求有一定关联。


对此,搜狐网刊载评论文章称,莫焕晶一审被判死刑,是不存在多少悬念的判决结果,但厘清救火责任才是全部正义,如果相关责任未能界定与追究,诸多“漏洞”未能彻底堵塞,这样的正义终归差强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