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南京综合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席项俊波受贿案昨天一审,项俊波被控受贿共计1942万余元(人民币,下同,406万新元)。他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将择期宣判。
据新华社报道,江苏省常州市中级法院昨天公开审理这起案件。
常州市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7年,项俊波利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案件处理、贷款发放、资质审批及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去年4月落马的项俊波,也被指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杨光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1942万余元。
项妻杨光也涉贪另案处理
《北京日报》微信公众号“长安街知事”昨天指出,杨光是项俊波的妻子,二人结婚、离婚,后又复婚。他们所受贿赂中,最大一笔达到700余万元;杨光现已被另案处理。
中纪委曾通报指项俊波违反生活纪律,搞权色交易。项俊波也被指为谋取个人政治利益,滥用审批权和监管权,而且政绩观扭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