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综合讯)中国国家版权局前天针对网络转载版权问题,在北京约谈13家网络服务商,要求提高版权意识,切实加强版权制度建设,全面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
综合新华社、《新京报》等报道,上述网络服务商包括趣头条、淘新闻、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百度百家号、微信、东方头条、北京时间、网易新闻、搜狐新闻、新浪新闻、凤凰新闻、腾讯新闻等。
国家版权局强调,网络服务商直接转载传统媒体作品,要进一步完善版权管理制度,坚持“先授权、后使用”的著作权法基本原则,未经授权不得直接转载他人作品。
此外,转载他人作品时,要主动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来源,不歪曲篡改标题和作品原意;要积极与权利人及相关版权组织开展版权合作,完善授权许可机制,遏制网络侵权盗版。
下一个阶段,各级版权执法部门将重点打击网络转载领域存在的各类侵权盗版行为,引导网络企业加强版权自律、规范版权管理,推动网络平台与权利人(组织)、版权相关联盟(协会)开展版权合作、探索符合网络使用需求和传播规律的转载授权模式,共同维护良好的版权秩序。
据报道,今年7月中国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剑网2018”专项行动,将短视频版权专项整治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并将短视频平台企业、网络转载版权专项整治列为专项行动重点监管对象。
针对重点短视频平台企业在专项整治中的自查自纠情况和存在突出的版权问题,国家版权局上月14日已在北京约谈了抖音短视频、快手等15家重点短视频平台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