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主党立法会议员许智峰涉嫌抢走特区政府一名女职员的手机,昨天被判处240小时社会服务令及罚款3800港元(约662新元)。


案件的主审裁判官郑念慈昨天宣读判刑理由时指出,法庭本来认为许智峰拒绝认罪,显示他悔意不足;但其后接受感化官报告内容,认为许智峰已显示一定程度的悔意;以及接受许智峰解释自己是基于冲动,及解决问题能力低而犯案,并承诺日后会以更有耐性的方式处理类似事件。


郑念慈强调,知道监禁对许智峰的立法会议席及参选会有实质影响,但判刑时不能过分看重此因素,否则等于议员有特权。至于许智峰被控普通袭击保安局高级行政主任梁诺施,梁并无受到实质肉体上伤害。虽然她声称受惊及无法继续工作,但她事后仍能冷静处理,反映其受惊程度不严重。


许智峰听完判决后表示,会与律师商讨是否上诉。但自己不会因为这次案件而放弃在议会内外的抗争,不过会检讨应该用更好的方法进行持久的抗争,保证不再令支持者失望。他说:“我会检讨要用一个较好的方法,再做抗争,这个抗争是持久的。”


许智峰指出,希望社会的焦点和心力不要放在他个人的案件上,而是放在修订《逃犯条例》。他形容,这次修例可能是香港最后一个重要的战场,他会把精神、时间和心力 放在抵挡《逃犯条例》修订一事上。


民主党主席胡志伟表示,尊重法庭的裁决,党内的纪律委员会将研究判决,再交由中央委员会决定对许智峰的处分。他说,虽然许智峰的党籍仍在冻结中,但仍会参与民主党的行动,反对《逃犯条例》修订。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则对法院的判刑感到非常失望,认为许智峰并无悔意,一直指政府人员有错,而且干犯的罪行严重,不应纵容,促请律政司提出上诉。


许智峰于去年4月立法会审议香港高铁站“一地两检”安排期间,在会议室外取走梁诺施的手机。他早前被裁定不诚实地获益而取用电脑、普通袭击及阻碍公职人员执行公务三罪全部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