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发香港修订《逃犯条例》连串风波的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在洗黑钱的罪名下正在服刑,预计下周三(23日)就刑满出狱,有消息说他愿意回台湾自首,希望社会事件尽快平息。
香港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昨天向媒体透露,他为了了解陈同佳的想法及心情而到狱中探望对方,经过多次劝解和接触,最终劝服陈同佳承担责任,在刑满出狱后前往台湾自首。
管浩鸣说,陈同佳已在狱中接受洗礼信教,预料出狱后会先跟家人短聚、处理签证等问题再赴台,暂时未确定出发日期,但陈同佳已经签署对台湾律师的委托书,自首之说并非仅是口头承诺。
管浩鸣指出,陈同佳也有心理准备,自己可能要面对10年或更长的刑期,并希望台湾方面不会判他死刑。
管浩鸣相信台湾法院判处陈同佳死刑的机会不大:“台湾现在是有死刑的,但(律师)觉得可能性不大,基本上一个自首的人,没理由判最高刑罚。十多年(徒刑)是预计了,(陈同佳)觉得是应该的,他当然希望尽量能轻判,但是有心理准备了。”
台湾吁港府积极续押追诉
管浩鸣认为陈同佳是真心诚意面对自己犯的错,并知道香港过去几个月来发生的事,明白杀人事件引发的社会风波,他对此感到内疚,希望自首可以令社会事件尽快平息。
台湾主管中国大陆事务的大陆委员会昨天发表声明说,对于外传涉及一名香港女子命案的疑犯,即将在香港因另一案件刑满出狱一事,法务部前天已确立立场,呼吁港府应积极续押追诉。
不过,香港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回应时说,判刑是法院决定,暂时看不到有特别之处可增加刑期。任何人刑满出狱后,就有出入境自由。
李桂华强调,香港行使普通法,将证据交境外的要求相当高,警方可做的事都已经做了。他说,出狱人士如果觉得自身安全有问题,可联络警方,警方会采取合适的措施。
议员建议港府派观察员协助
本身是大律师的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认为,陈同佳愿意去台湾自首,对他本人、死者家属及社会都是最好的结果和交代。她指出,从陈同佳的年龄和案情分析,加上他愿意自首,相信台湾方面豁免他死刑的机会很高。特区政府应该考虑派观察员到台湾,在审讯过程中协助陈同佳,提供法律意见支援,寻求最公平、公正的判决。
现年20岁的陈同佳,去年2月和当时20岁的女友潘晓颖前往台湾旅行时将她杀害及弃尸,他过后潜逃回香港,因涉非法处理死者的财物被港府控告洗黑钱罪,判监29个月。
港府早前因为此案提出修订《逃犯条例》,以期引渡陈同佳到台湾接受法律制裁,岂料引爆四个多月的反修例示威冲突,事态至今仍未平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