鼠年倒计时三周,不少供应商忙催款,希望在年前索回应收账款,发放新春红包,回家过个安心年。可是刚忙完2019年一波岁末活动、张罗结案报告的资深公关Y君,却收到老客户的投诉。


客户认为,活动取得的品牌和营销效果不如预期,要求公关公司另行策划数篇文案供新年各营销渠道使用,或者在原合同款上打折扣,二选一作为弥补。


客户也在没有预先书面通知、经过双方认可的情况下,把合同中的支付条款由列明的具体付款日期修改为经客户评估成效后支付,并在活动结束三周后才签盖合同给公关公司。


Y君说,鉴于和这个客户有数年合作,加之本次活动举办紧迫,合同上报、审核、签字盖章的流程较为复杂,故出于对客户的信任才会在书面合同未签订的情况下,预先提供了策划服务。


据往年经验,双方通常也会同步进行合同预审和项目执行以确保两不误,因此在知道客户无法按照既定日期支付的情况下,还是口头答应客户可以延迟付款,并且没有在合同中加入延期支付滞纳金的条款。


在Y君团队看来,客户在筹划岁末活动时,活动本身的内容丰富度和可做直接品牌宣传的饱满度不足,公关公司已经尽力,履行完成了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无论双方前期在社交平台上达成怎样的初步约定,基于因客户方把最终的合同版本修改为在服务成效评估后支付,落脚点不在于对履约结果的客观量化而是主观研判。如此一来,提供服务的供应商等同于“先干活再画押”,承担了极大的风险。


换言之,只要客户对效果没有达到百分百的满意,双方对服务的成效产生异议,客户就无需支付合作款,双方或进入循环不止的互相扯皮中。


虽说合作时沟通的是两方,背后牵扯的部门却不少。业务部门如何先做好内部沟通,再做好对外互动,双方在把握原则大方向的前提下相互理解和体谅,把事做好又符合各方审计要求,实属不易。


辞旧迎新之际,竟是合作多年的老客户成为唯一无法按时付款的甲方,的确给Y君团队一个深刻的教训。


服务合同须尽量设定客观量化标准


竞争激烈、报价相对透明扁平的年代,找合作伙伴难,提供客户源源不断的创新点子、理解对方的难处并和客户维持长久良好的关系,对供应商来说未尝不是一种如履薄冰的考验。


产品有功能的属性,可做量化验收;服务是概念延展,做事以获取对方的满足和需要,没有明确的标准。如前述Y君所述,只要客户觉得不满意,就可以一直拖欠支付款,对乙方来说确有失公平。


对于设计、活动公关策划、视觉文创等服务性行业来说,受询的律师认为,服务的结果更多是理念上的契合,无法测算出投资回报,作出量化的约定。因此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需对结果有共同的认知基础,并尽可能在协议中就服务方式、服务成果设定客观验收标准,避免后期产生分歧。


业者对于Y君的遭遇颇有感慨。一家专做社区改造设计的工作室运营负责人坦言,创业头两年因为要秉持设计风格,所以回绝了不少客户,这个过程让甲乙双方合作基础的框架更为清晰,对内对外都有好处。


还有一家商业运营中心的营销负责人说,即使是开具发票,很有可能这次写银行缩写没问题,下次就要写全称,“不能因为合作时间久就不再二次确认,情谊上的熟络往往会使人松懈防备,疏忽流程规范”。


不过,出资方也并不是每次都在合同中占有优势。一名专业服务高管分享,公司曾聘请知名公关团队策划政府高官活动的媒体邀约,由于没有书面承诺一定请得到哪些媒体及出稿量,高层最后一分钟还是得动用私人关系邀约媒体参会报道。


虽然甲方被乙方逼着“高空走钢丝”,但项目完结后考虑到维系合作关系,甲方也没有耽搁支付公关公司的合作款。毕竟在商界,留人一线,他日好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