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综合讯)美国职业篮球联赛传奇球星乔丹和中国乔丹体育公司八年的商标侵权案尘埃落定,乔丹体育终审败诉,部分商品上的商标和图形被撤。
乔丹(Michael Jordan)2012年10月向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乔丹体育的78个注册商标。该委员会裁定维持乔丹体育的商标注册后,乔丹提出诉讼并两次上诉。这场官司可称为“民告官”,因为被告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如今中国最高法推翻了一审和二审的判决,认为两次审判的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有错误。综合中新社、澎湃和路透社报道,最高法终审裁定撤销乔丹体育公司第25类服装鞋帽袜等商品上的“乔丹”字眼和图形。
乔丹体育前日在官博回应称,被撤商标是“乔丹”图形和汉字的组合商标,不影响公司核心商标的正常使用,也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判决书中也显示,乔丹体育还申请了200个类似的商标,其中包括不同的乔丹中文拼写。
乔丹体育前身为福建鞋厂,目前在中国拥有5700多家商店,这起官司迫使其押后2014年3月底前正式上市的计划。
维护知识产权是中美贸易战的核心争端之一,在今年1月双方签署的首阶段贸易协议中,中国承诺改善知识产权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