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综合讯)湖南昨天通报永兴县“假奶粉”事件的调查处置结果,称涉案的蛋白固体饮料符合质量与安全标准,是经销商夸大产品性能、误导消费,已处以顶格罚款200万元人民币(39万新元)。


据《人民日报》报道,通报称,涉事产品“倍氨敏”是湖南唯乐可健康有限公司委托天津市德恒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蛋白固体饮料,湖南省市联合调查组将产品送至湖南省食品质量安全检验研究院进行检测,所检33项主要质量和安全指标符合标准。目前没有发现涉案食品质量安全问题。


通报也称,爱婴坊母婴店存在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将“‘倍氨敏’宣称为奶粉进行销售”的行为,当事人承认通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事实。


专家组评估:五名儿童不符合“大头娃娃”体征


对于家属指控长期食用“倍氨敏”后,孩子罹患佝偻病变成“大头娃娃”,通报称,已对饮用“倍氨敏”后营养不良的五名儿童进行全面医学体检,专家组经集体评估认为,五名儿童不符合俗称的“大头娃娃”症状体征,将对涉事儿童继续加强人文关怀和营养指导。


涉案的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将“倍氨敏”冒充特殊医学食品,销售给牛奶过敏儿童长期食用,结果令食用产品的孩子体重严重下降,头骨畸形酷似“大头娃娃”,出现不停拍头、湿疹等异常情况,被医院确诊为“佝偻病”。


事件上月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外界哗然。湖南省市场监管局、郴州市随后就事件成立联合调查组,永兴县纪委监委上月对在该事件中监管不力、工作力度不够的永兴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建军和市场秩序监管股长曹石顺予以免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