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综合讯)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表示,私人检控有可能被滥用,律政司不应容忍有人提出毫无事实根据,或基于政治因素的私人检控。


综合香港电台网站与《信报》报道,香港民主党立法会议员许智峰早前就警员于西湾河向少年开枪一事,以及德士司机于深水埗开车撞入人群事件,分别提出私人刑事检控,并获法庭接纳。


郑若骅昨天在律政司网站上发表文章,不点名指近期有人利用私人检控展开法律程序。她指出,根据《基本法》第63条,律政司有宪制责任主管刑事检控。


她说,律政司若认为私人检控无合理定罪机会、违反公众利益、基于不恰当动机而提出,或构成滥用程序等,当局有责任介入并停止相关法律程序,也有责任邀请法庭行使酌情权,搁置构成滥用程序的聆讯。


郑若骅强调,若检控是恶意提出,申诉人有可能须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并向被告人赔偿,而案件引起的司法覆核亦会带来讼费的责任。


文章还表示,私人检控中,若检控者未能举证达致毫无合理疑点令被告人获判无罪,基于“一罪不能两审”的原则,被告人不能再就相同罪名被起诉,单纯为加快起诉可能会适得其反,甚至带来不公平结果,律政司司长正有权介入,维护司法公义。


针对郑若骅的文章,许智峰昨天回应称,私人检控是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他批评郑若骅忘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杨岳桥则批评郑若骅的说法出自法治把关者,“是最大的荒谬,也是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