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香港综合讯)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昨天表决通过修改国旗法、国徽法的决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国徽,将追究刑事责任。


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下拘留。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表示,相信香港政府会参考决定,修订香港的国旗法及国徽法。


谭耀宗也说,修订后的法律并没有设下追溯力,也没有要求特区政府需要在何时完成修改,相信这次修改可以令香港的年轻人及中小学生对国旗国徽有更多认识,并了解当中的精神。


新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这项新法也要求中央驻港、驻澳门有关机构在工作日升挂国旗并悬挂国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