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讯)香港高等法院昨日裁定,港警多次在反修例运动期间不展示警员编号的做法违反《人权法》,且监警会等机构未能有效处理针对警方的投诉。


据《明报》报道,七名香港市民和香港记者协会入禀法院进行司法覆核,指港警去年修改规例,暂时豁免警员展示编号,使公众难以辨识个别警员,增加了投诉的难度。港警方面则辩称,警员执勤时置身危险,当时还面临“起底”威胁,因此决定不展示编号。


港高院认为,蒙面警员执勤时须展示标志,让事主有机会针对警方的不当行为作出投诉并展开法律行动,否则事主将完全或在很大程度上受警方摆布。法官裁决,港警不展示编号违反《人权法》第三条,而且投诉警察课和监警会均未能有效处理针对警方的投诉,香港警务处长一方需支付八成讼费给部分申请人。


港警收到裁决后表示会与律政司研究判辞并跟进。香港记协敦促警方立即指示前线警员,执勤时清楚展示编号,也敦促港府设立独立调查机制处理市民投诉。申请复核的其中一名市民杨子俊说,警方和律政司是否会在28天内提出上诉仍待观察,公义是否达成,结论还为时尚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