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讯)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副巡视员宋建基受贿一案,昨天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当地检察院指控他涉嫌贿赂数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4000万新元)。


根据《新京报》报道,起诉书指控宋建基在1995年至2017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行政许可、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贷款展期、利息减免和入股村镇银行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先后收受下属、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被管理人、请托人财物,折合共计人民币2亿2920万4969.22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宋建基在庭审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