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综合讯)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职工会联盟秘书长李卓人及民主党创党成员、前主席杨森被控前年8月31日违法参与游行,三人昨天在区域法院开审前承认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综合《明报》与网媒“香港01”等报道,黎智英的辩护律师蔡维邦昨天为其辩护时称,案发当天的游行活动以和平形式进行,并不涉及暴力。
蔡维邦为黎智英求情时说,黎智英犯案并非为求私利,而是本着公民责任而对政府表达不满,因此求法庭考虑他对香港经济做出重大贡献、年纪老迈等原因予以轻判。
杨森则决定自行陈词,称虽然自己认罪但不认错也不会求情,愿意接受法律的刑责,并称他是为了争取更公平的法例,决定主动以身试法,来抗议《公安条例》和警方借反对通知书禁止市民和平集会的行为。
李卓人则在承认控罪时说:“我认罪,但我没做错,历史将判我们无罪。”
前年8月31日,三人参与于港岛区举行的“10万基督徒为香港罪人祈祷大游行”。当日约中午12时,陆续有2000名示威者前往湾仔修顿球场一带聚集,期间示威者高喊“五大诉求缺一不可”“调查警暴”等口号。三人当时身处修顿球场,杨森和李卓人被指带领众人喊口号。
游行下午约1时半出发,途经警察总部,示威者沿途高唱宗教歌曲、喊口号等,其间黎智英两度受访,称游行是为了“继续抗争,争取五大诉求”及群众不会因警方拘捕而受威吓。
游行导致多条道路阻塞,也有示威者与警方争论,更一度尝试冲击警方防线,但最终失败。
本案为15名泛民涉及四起反修例未经批准集结案的第二起,紧接上周四裁决的“818流水式集会”案,被裁定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罪罪成的何俊仁及吴霭仪昨天也到场支持。
在“818”案中,黎智英、李柱铭等九人上周四被区域法官胡雅文裁定组织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项罪名成立候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