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手机如何日新月异,共享经济如何即将取代传统经济,城市如何改头换面,旧社区如何缙绅化,心碎的痛苦并未改变,年轻人的爱情伤痛仍是那么真实。
周二夜,香港的冬天从来不曾来,春意的湿气已经悄悄降临在尖沙咀街头,灯光昏暗的酒吧难得音乐没有震天响,朝街面敞开,贩卖手工啤酒,挤满了年轻人。背着行李从台北来的柳生和小胖,到了香港,成了Edward以及Michael,就待几天,谈谈生意,过两天要赶往广州。
照理我们应该谈谈他们打算开拓的事业版图,交换彼此城市的信息,惊呼一下香港地铁纵火案与台北捷运无差别杀人案的惊悚,小心触碰关于社会气氛的议题。一瓶标签“新界”的手工啤酒还没喝完,快30岁的柳生和小胖——或称作Edward以及Michael——搔头垂脑地哀叹刚刚结束的恋情。
柳生,也就是Edward,不得不暂时搬离自己的住处,因为冬季分手的女友仍住在里头。她发现自己喜欢的对象是女人,于是提出分手。他拎着两只行李箱,暂住在小胖也就是Michael的家。不知道何时能搬回自己的公寓,也不知道伤心的感觉何时会结束。
无论手机如何日新月异,共享经济如何即将取代传统经济,城市如何改头换面,旧社区如何缙绅化,心碎的痛苦却仍未改变。
直到深夜我们仍在讨论真爱。刚刚走掉的这个人算不算真爱,真爱究竟如何定义,下一个人,喔,如果真还有下一个人的话,也未必是真爱,那么,真爱是不是像北极光一样,世上只有少数幸运儿有机缘亲身经历?
爱情使得我们在城市之间迁徙。隔日中午在湾仔茶餐厅,叫小子的台北男孩子为了一个女孩从台北迁居澳门。下飞机不到两个礼拜就分手了,但他仍逗留在
澳门不去。他不明白自己在等什么,也没真的在等什么。他只知道自己还不舍得离开,虽然当初千里迢迢飞来的理由已经不存在了,他仍在这座城市里寻寻觅觅,他不断回到与情人共同走过的大街小巷,坐在同一张桌子喝咖啡,去同一家书店闲晃,吃同一处牛腩河粉,他并不是在期待生命会暗示他下一个契机,而是通过情人认识了这座城市之后,这座城市已经是他的了。这座城市已撕掉了旧情人的标签,也沾染了他的气味,揉进了他的生命。他不再是进入她的城市,而是活在自己的城市。
当我们讨论爱情,其实我们在讨论我们的城市生活。
居然没有人发现热门好莱坞片《星声梦里人》(La La Land,本地译《越来越爱你》)其实是一部反爱情的电影。年轻人来到城市寻求梦想,当梦想与爱情冲突时,他们不约而同选择了梦想,毫不迟疑牺牲了爱情,就让爱情变成一抹淡淡的夏日回忆,留待明日功成名就、荣华富贵满身时,坐在豪华环境,身旁围绕名流雅士,手举一杯陈年威士忌,那抹甜蜜的感伤正好拿来下酒。消逝的恋情不过是一种附庸风雅的城市情调。
实在不忍心去想,爱情已不是人们爱上城市的原因,而恋人只不过是当时帮忙分摊房租的室友。但是,在另一部美国片《情迷声色时光》(Cafe Society,本地译《咖啡爱情》),导演伍迪艾伦似乎在说,对野心勃勃的城市人来说,爱情向来是过誉的人生目标。有时还变成绊脚石,阻碍人们往上爬。真爱或许会令你快乐,但,城市人从来就不曾快乐。比起幸福,他们更在意成功。他们花时间抱怨自己得不到真爱,但,或许,抱怨找不到真爱也不过是一种开起话头的方式,用来填补空洞的社交谈话内容而已。
当有机会进入上流圈子,变成一个虚荣浮夸的人,爱情变成了手段,而不是目的。
比起爱情,他们更想拥有高头衔的名片,装潢舒适的宽阔豪宅,手脚勤快的佣人,光鲜时髦的衣着,奢侈美味的菜肴,以及德高望重、有能力呼风唤雨的朋
友。无论是《星声梦里人》的爵士乐吧,还是《情迷声色时光》的高级酒吧,都是用来展现自己以及观赏他人展现的场所,越多人越好。而沉醉爱情的恋人只想躲开人多的地方,绝望地在城市里寻找私密的角落,所以他们能偷取一个吻,共享灿烂星光,喁喁私语彼此的爱意。
但,尖沙咀的啤酒馆还是湾仔的茶餐厅,年轻人的爱情伤痛仍是那么真实。当他们在讨论城市,他们其实在讨论爱情。
外一篇 蝴蝶君的情人
我第一次见到伯纳在上海。有个大学学弟打电话给我,你的蝴蝶君来了上海。
我起初没听懂。因为对我来说,Rene Gallimard是文本里的人物,就像哈姆雷特、贾宝玉、果陀、唐璜、孙悟空,虽然我跟他们很熟,但他们只是我想象中
的朋友,根本不存在于这个世上。这名学弟是酷的化身,光头,时尚打扮,什么人都喜欢他,他的朋友真是来自五湖四海的三教九流,从电影明星、摊贩老板、小说家、社运分子到摇滚歌手都是他的朋友。他说,你们那届毕业公演,你负责导演,你挑了黄哲伦的剧本《蝴蝶君》,那个法国外交官现实生活里叫伯纳,他现在上海,我想你有兴趣跟他碰面。
我当然有兴趣。左拉说,一名浪荡子习惯了所有的不期而遇。
我去了那个艺术博览会,场地很大,人潮闹哄哄,艺廊都没什么名气,作品水准参差不齐,通道中间摆了几张塑胶桌椅,伯纳、他的罗马尼亚画家朋友,和
我学弟坐在那里,看起来很挡路。学弟挥手招我过去,罗马尼亚画家长得像《男欢女爱》电影的Anouk Aimee,褐色大眼眸闪烁温柔光芒,美丽而高雅,亲切向我微笑,很快交谈起来,而伯纳不看我也不跟我哈啰,事实上他似乎极力在克制想要与我招呼的冲动,他双唇紧闭,双颊鼓了风,仿佛憋气潜水看自己能在水底待多久,逐渐涨红脸,脑缺氧几乎要晕死过去,却依然不敢呼吸,深怕稍吐一口气,自己好不容易膨胀起来的名人气势立刻如气球遭针戳破,砰,超秒速流光泄尽。
跟我想象中的“迦俐玛”完全不一样。我大学第一次读到华裔美国剧作家黄哲伦剧本《蝴蝶君》时,并没有将那名法国外交官想象成玉树临风的美男子,但,我总是以为那是一个相貌寻常、身材中等的法国男子,神情忧郁、性格孤独的法国男子,中等身材,容貌寻常,心思藏得紧,内向寡言,最厌恶引人注意,极愿意让自己像一滴水掉进大海那样消失于人群中的那种人;我想象,你需要至少与他见过三次面以上,才能将他的名字与相貌完全兜起来。我想象“迦俐玛”正是利用了自己的普通人特质,作为掩护,长年默默走私了法国政府的文档机密给他的中国情人。我想象他的内心狂野而热情,对外界道德伦理其实鄙夷不屑,我想象他爱起一个人来是那么不顾一切,飞蛾扑火,就算烧成灰烬也甘愿。我想象。我有无穷尽的想象。
伯纳似乎便是明白这点。他知道我慕名而来,他接受我肆意打量的眼神,像雷射敏锐在他全身上下皮肤游走,而他坐在那里,使劲要仪表堂堂,风度翩翩,以符合我脑海中那个传奇的形象,额头因此都出了汗。
这时,我想象,他出了狱之后这些年来,他要面对多少像我这样初次见面便掩不住好奇近似侵犯,有时甚至不客气的眼神,我于是立即克制住好奇心,直接
喊他名字,让他不得不破坏他精心经营的罗马男神雕像侧面,与我交谈。他转过头来,我看见一张福态的大叔脸。如果他没有因为间谍案而入狱,也到了退休年龄。他有颗肉鼻子,粗眉,三角眼,下巴与脖子连成一片,他想要挺起胸膛,却挺出了山丘似的肚子。我想要从那双小眼睛窥探秘密的忧郁,却撞见孩童式的疑惧不安。他怕我。怕我不相信他,怕我鄙夷他,怕我评断他,怕我对他的偏见根深蒂固,怕我不把他当人。最主要,他怕我不喜欢他。他希望我喜欢他。多么渴望我喜欢他,信任他的故事,肯定他的经历,甚至带着啧啧称奇的赞叹眼神,崇拜他像云霄飞车的一生。
他觉得他是名人。就某方面,他确实是全球性的名人,他的故事搬上了百老汇舞台,改编成好莱坞电影,连一个在台湾长大的孩子都耳熟能详,因为有机会见到他本人而感到兴奋。
一旦他从我的眼神明白,我对他没有成见,他整个人松懈。我才发现他原来是一个喜爱讲话的男人。他一开口,就讲个没完,而且口无遮拦,丑闻、牢狱、耻辱似乎没打击到他。
这些年后,每当我想起伯纳,第一个浮现的景象总是那年深冬他来香港找我,坐在我家客厅地上,圣诞树一样盛大,闪着欢愉的光彩,他有股单纯的快乐,纯粹因为来香港找朋友感到亲切的家常喜悦。我是他的朋友,他是我的朋友。
就这样子。其余不重要。
(作者为台湾作家,现居香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