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作家马克吐温(Mark Twain)曾说:“也许没有哪位诗人有意抄袭别人的作品;但是我们却似乎有理由怀疑,没有哪位诗人不会偶然在无意中抄袭。”
到底什么是原创?什么是抄袭,甚至剽窃?又或者是致敬?在时尚设计领域似乎是一个很难说得清道得明的话题。
Gucci最近就在这滩浑水里走了几遍——
Gucci官方Instagram在4月底上传了一系列照片,背景是清一色绿幕,请模特扮演各种外星生物,这些有点可怕的外星生物穿的都是Gucci时装。大家被Gucci的创意惊得目瞪口呆,但有人出来指控Gucci抄袭创意,伦敦中央圣马汀学院的女装设计学生Pierre-Louis Auvray说,这些角色与自己创作的时尚作品太雷同,并附图为证。
据报道,创意总监亚历桑卓·米歇尔(Alessandro Michele)否认抄袭指控,他更指出:“(外星人)这个想法好几个月前就已经在我的脑海中成形,因这是个很大很大很大的工程,需要组织一切。”Gucci形象广告好几个月前就开始筹划,而Pierre-Louis Auvray在Instagram第一次分享作品是在Gucci发图的两个多月前,因此说这个抄袭指控无法成立。
米歇尔还说自己很愿意与Pierre-Louis Auvray谈谈,厘清当中疑惑:“创意无关名气,我是说,你正思考的事情,可能也是其他人心心念念的。虽然我45岁了,不代表我连一点创意都没有。我也像个学生一样,这没什么不同,这不是一场战争。”
他掏心掏肺的一番话似乎让那场外星人之争划下句点,至少没了下文。
向Dapper Dan致敬?
上月底Gucci在佛罗伦萨举行的2018早春系列大秀上,一款泡泡袖外套被眼尖的网友揪出,指其和Dapper Dan在1989年设计的作品太过相似,唯一不同之处是:Dapper Dan的作品上是LV的logo,而Gucci是自家logo。
说起来,Dapper Dan也不算是个正经设计师,他上世纪80至90年代走红于美国,曾为多位知名嘻哈歌手打造歌衫,他的专长是利用大牌产品的logo和纹样等标志符号,设计出山寨版。1992年后,Dapper Dan难以适应新商业环境和消费文化,名号渐暗。Dapper Dan左拼右凑做设计的10年中,许多情况下,未拥有品牌授权,多次涉嫌侵权。
在给《纽约时报》的回应中,Gucci并未否认衣服灵感来自于Dapper Dan,而是创意总监米歇尔向Dapper Dan致敬。
回应中说:“Gucci新文艺复兴2018早春系列包括很多不同文化复兴时期元素,特别是欧洲复苏的1970和1980年代。该系列也延续了亚历桑卓·米歇尔对使用Gucci标识的仿真文化的挖掘,其中就包括1980年代的这件泡泡袖夹克,是著名的Dapper Dan的作品,属于那个时代的文化象征。”声明还透露,米歇尔对和Dapper Dan开展正式合作饶有兴趣。Gucci曾试图联系对方,还未得到回复。
分析这个声明,Gucci此次被认为是“文化挪用”(cultural appropriation)——借异地文化资源,创造新文化产品和现象。其实这种操作,许多品牌都有先例。
于是问题回到:什么算抄?什么不算抄?
在设计界人士看来,设计是一门精密科学,其过程讲究逻辑和推演,从灵感出现,到如何引申发展,细化为颜色、形状、款式、面料、尺码的选择,以及针对的消费群体和其后的行销策略,设计的每一个步骤都有理有据,不是凭空出现的。
所以理论上,如果作品从无到有的完整过程里,有东拼西凑或所谓的参考借用,而且无法解释所以然,那么,即可被视为抄袭。
时尚界目前仍没有明确的智慧财产权条例,只能说抄与不抄,消费者就算看不懂,设计师自己最应问心无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