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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走在柏林的大蒂尔加滕公园,或许你能碰巧看到一群天体浴爱好者在晒日光。
这是一门在德国已经流行百年的运动,他们提倡以最自然的裸体形态与大自然接触,同时野餐、玩耍,甚至打乒乓球。
然而接受“裸体”是需要文化环境的。自1917年刘海粟在上海美专开启中国的第一次人体写生引起轰动,一直到近日中国四川美术学院因为示范人体写生再次惹非议,华人社会百年来仍然在与“裸体”的审美角力。
或许是因为我们有太多关于身体的禁忌。老话说,人有“灵”“肉”之分,精神为灵,身体发肤为肉,所以谈论身体,也就难免“触肉惊心”。(即便是古人在画《人体经脉图》,也不画肌肉,只画经脉和穴位)
但在一些德国人看来,“裸体”既是一种让阳光和空气疗愈身心的生活方式,也具有一种反抗体制的叛逆精神。正如法国学者弗朗索瓦·于连在《本质或裸体》中说的,“裸体”是一种文化概念,而不是生理概念。
“裸”不见得是文化的抽离,相反它更能体现人性的理想。我曾在柏林国立美术馆看到雕塑家奥古斯特·罗丹的作品,那是一个赤裸的男人亲吻在岩石上,而岩石里孵化出一个男孩的模样,题为“Man and his Thought”(男人和他所想)。
关于作品,一种说法是歌颂人的伟大:说人类用想象力,把岩石雕塑出了人的形象和生命力;但另一种说法是歌颂自然:因为那是一无所有的人类,从岩石中获取了生命的灵感。
“裸体”,或许就是让我们,回到那个一无所有的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