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界友人笑我“恋警情结”,我没否认,因为,工作大半辈子都跟警察生活分不开,几乎天天都得上余东璇街警察总部的公众事务局记者室报到。


70年代初期,全国共有八大警区,警区指挥部设在八个警署内。多数的警署建于30年代,整栋英国殖民地的建筑风格。随着城市的发展,社会的变迁,人口的分布,各警署搬来迁去,早已“移形换位”,或是面目全非,有的更是“无疾而终”。那些有幸变身的,无论美丑,一息尚存,默诉沧桑。


60年代末期,我在警察国民服役法令下,当了12年的部分时间警卫队员,虽非正规警察,却在住家附近的竹脚警署驻守。每逢周末,随正规警察巡街,协助处理喝了椰花酒、倒地不起的醉汉,也帮忙解下上吊的尸体,追捕“逃役”的队员,胆子或许便是这样练就的。


美芝路警署也常去,几个同行跟警方公关关系密切,周末相约到那里的宿舍搓麻将。警署旁边是沙爹俱乐部,还有曼舞罗和新娱乐戏院,再过去是铁巴刹,对面是七层楼酒店,还有鲁马班让巴刹,加上白沙浮这个不夜天,整个地带热闹非常,繁华景象也不逊当下。


那时家住密驼路,走到那一带不过二十来分钟,闲逛一阵后,上警署串门。新娱乐戏院后面的填土地带,更是童年最欢乐的时刻:外婆牵着我的小手,在柔柔的沙滩上散步,聆听波浪拍和,两排男女放声清唱客家山歌……


刑事侦查局大楼和中央警署是我在《星洲日报》时常去“拜访”的地方,当时《星洲》在文达街和罗敏申路交界,离刑侦局步行仅几分钟。刑侦局大楼有点阴森森,各种传闻都有;最“离奇”的是专调查谋杀案的特别罪案调查组内,有个“神秘”箱子,要是不小心打开,便会有“血光之灾”的重案发生……


那时,警方发布的文告,常出现“某某在罗敏申路,或罗敏申路与丝丝街交界处被捕”的字眼。那一带怎会有这样多作奸犯科者?原来,这些嫌犯都是传召前来问话,确定犯案后在局内正式被捕的,因此,落网的地址便是这两条街。


最有趣的是,遇上大楼夜里灯火通明,便猜测有大案发生,连忙跟摄影同事,开了意外组专车,在大楼外守株待兔,跟踪没印上警徽的“暗牌”(便衣警探)车。运气好时,事半功倍。然而警方亦非省油的灯,有时故意玩“捉迷藏”,有时“声东击西”,一辆车正门开出任由跟踪,真正行动的车队则悄悄从“旁门左道”绝尘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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