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灵


唯独男人的美,自己的美,仿似不存在不重要的东西,或避而不谈,


或轻描淡写。


周末与几乎一年未见的一名年轻男性建筑师友人约见,令我惊艳的是,他一改往日短发模样,挽了一个发髻,帅气也秀气地出现在我面前。看得出他的挽法和所选位置相当细腻,是一个不高不低、不大不小的撅在后脑勺上的发髻。如果在头顶,反倒成了女生时下流行的“道姑头”;如果低垂到后发际上,像是困顿到没有余裕和闲心打理头发。太紧,是发夹和发胶用的多;太松,便失去利落的都会感。史书载,髻大、平,为庶民,髻高、尖,为士人,我不禁暗笑。


那个发髻恬淡自若地盘踞在那里,似乎是它最好的位置,乖乖地不散不乱,像人一样有教养,又随着动态的脚步,微微颤晃,透露出一股好奇和活力。


入迷地赏析着友人这个发髻,看得他不自在起来,流露出局促神情:“不过是把头发绑起来而已。”注重外表的男子,大抵是这样“此地无银”,在镜子面前耗时费力地“对镜贴花黄”,只为追求一种极天然极随性的美好形象,唯恐被别人揭穿这番处心积虑。细究起外表时,扭捏得女儿家一般。也真的不比女子,她若打扮得明艳照人,绝不怕人看、怕人评,还生怕别人看得不够、评得不多,在别人的聚焦和言谈中,她似乎变得更美更自信。


男子则不然。典故说,中国晋朝有个叫做卫玠的美男子,史载他“炯若明珠在侧,郎然照人耳”,不过,落得个凄惨下场:“京师人士闻其姿容,观者如堵。玠劳疾遂甚,永嘉六年卒,时年二十七,时人谓‘玠被看杀’”,何其不幸!俊美到被筑起人墙如奇珍异兽般围观,因心理压力太大,被活生生看死了。


看,不好多看,聊也是聊不起来的。一般的男人们相见,若谈起女人,谈起女人的美,不管是风雅、冶丽还是纯情的美,都是最津津乐道的话题,唯独男人的美,自己的美,仿似不存在不重要的东西,或避而不谈,或轻描淡写。


我问友人这一头长发是怎么留起来的,他说任它疯长一年就好,补赘一句:“反正我懒得收拾自己。”


男人们在历史上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都是长发的、蓄发的,西方如此,东方亦然,但对中国古代男人,长发起初是一个与美丑无关的概念,纯粹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任何一种社会习俗流传久了后,进而皆上升成文化意识,转译为美学观念。


香港时尚设计师陈仲辉所著《中国潮男》一书中写说:“汉族人的头发一直被视作生命与荣誉,异常珍惜。在汉族文化中,割发是对犯人的处罚,或有过失的人才以割发谢罪,此外就是出家人了。汉族男人留长发的习惯到满清入关开始改变,满清政府强令执行剃发垂辫,汉族男子才无奈跟从,直至清朝灭亡,汉族男子都剪掉大辫子,自此中国男人的发型融入到世界潮流中去。”


这全新的象征进步的世界潮流,即是男子短发。


多好笑,短发是实用主义西方文明的又一例证,它跟战争紧密相关。男子短发风范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副产品。战场上生存环境艰苦,卫生条件低下,剃头发剃胡须是减少疾病传播最重要的手段,尤其是由体虱传染的伤寒,体虱选中的宿主正是毛发旺盛的士兵们,凭剪发方可保命。另外,生化战和毒气战等新战争型态也自一战诞生,试想,顶着一头茂密盘结的秀发,要如何顺利快速地套上防毒面具?


这让我不合时宜地想起德国小说家托马斯·曼(Thomas Mann)笔下《威尼斯之死》(又译《魂断威尼斯》)的美少年达秋,“长着一头蜂蜜色的柔发”,无比迷人。讽刺的是,托马斯·曼曾发表支持一战的言论,认为这场战争能够保卫德意志的民族精神,我想,那绝对保卫不了达秋的头发和美色。


到二战时,托马斯·曼蜕变为坚定的反法西斯主义者,令人欣慰,可二战这场战争再次强化了男子短发的习惯,这个习惯立为常规。


面对我这挽着发髻的男性友人,未知他是否晓得这个发型背后所代表的人文、观点和姿态?


若再说长发是女性专属或女性化的展现,我无法认同,相信选择剪短发的女性,也会斥之无稽之谈。


额上头发短不及眉的我,一直想留长发看看自己是光景还是笑话,无奈耐烦心缺失,总留不长,稍有点半长不短的长度,顿觉“难看死了”,还是剪了吧。


那些留起了长发的清朗男子,一种油然而生的出世气质,叫我心生羡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