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底考完所有的校内和校外试卷后,趁着难得的短暂歇息机会,我乘搭南下新加坡的夜班火车,准备在一位自17岁起便成为笔友的家中住上几天。
那名笔友,便是那些年以“牧羚奴”作为笔名的陈瑞献。因为他会在丹戎巴葛火车站接我,为免认错,先前我已在信中详细描述我会穿什么颜色的衣服出现,桥段一如老电影里的笔友初会情节。在写那封以衣饰穿戴作为鉴识的信时,其实我也在窃笑,怎么会这样浪漫派?亏我还是一心想朝现代诗发展的志气高昂文青呢。
而向来高举现代诗大旗的牧羚奴,收到我那么老土的婆婆妈妈信,可能也后悔答应让我在他府上做客吧?
抵站后,我左望右望,都看不见有个像在诗集《巨人》照片里的肌肉男出现,不免心生担忧,会不会是他忘了?过了一会,见到有个身材相当壮硕的男人走近我所站立的位置,但毫无《巨人》的影子,未免有些失望。不可能吧,他怎会那么矮?而且年纪看上去至少已有40岁。
还好矮矮的壮硕中年男子的最终目标并非我,而是另两名像是他亲友的火车乘客。
我继续焦急地张望,然后远远地就看见在来往信函中已成知交的牧羚奴正向我走来,穿着件小格子衬衫和半截裤,打扮十分休闲。我想到自己郑重地在信中交代会穿什么当做确认标记,真是难为情。
即使他认不出谁是我,我已一眼认出那人是《巨人》中的他。但他也认得我,尽管是生平第一次会面。然后他驾车载着我回去他们的家,芽笼某巷某号,一座海峡建筑式双层排屋。这里的他们,包括他年迈的父母、小菲和一名叫阿菊的侄女。
阿菊那年大约是16岁,在我做客那几天,常和我倚着书房兼客房的阳台栏杆,俯望对面廉价客栈迎来送往的热闹景象,只见进进出出的都是行色匆匆的男人。当时仍不知道,芽笼是新加坡最著名的红灯区。
虽是做客,那几天却忙得很,除了见到济济一堂的“五月诗社”文青,还拜见了梁明广先生,就是他在1968年让我登上他主编的文艺版。也在那几天,听到他不甚愉快的“伊芙”私事,22岁的我也为他感到不值。
但令我忙的倒不是这些见面吃饭轻松交际,而是瑞献递来一份长篇大论的英文论述要我翻译,原作者好像是沙特,英译自法语,我这个三脚猫翻译则是二手翻译。
那几日,在白天是通过天台的日光,夜晚时分则开着小桌灯,我须要当译匠赶工,希望可在回去之前交稿。瑞献见我不时托腮苦思如何消化成中文,特地提醒我:“Militant的中译是激进分子。”啊,我茅塞顿开,原来militant并不等于military,我还以为要译成“军事分子”呢。但近年,militant却多译成“好战分子”,好像不大贴切。还是1971年的“激进分子”较好。所以瑞献也曾是我的一字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