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说,史密夫二楼的咖啡座重开了,问我光顾过没有。什么史密夫?“利弗里路近协和广场那家你常去的英文书店呀。”哦,书店就书店,怎么无端端和咖啡座扯上关系?人老了真莫名其妙,天马行空语焉不详,东一句西一句,之间的桥梁不知所终,往往令稍欠自信的异乡人怀疑耳朵法语接收器出现故障。讲了半天,才搞清楚原来从前书店楼上是喝咖啡的地方,后来变成书店一部分,我移居巴黎时已经不复存在,所以“重开”根本毫无意义。
隔两星期又说,他和朋友去过了,没什么顾客,环境很清静。初来巴黎那几年,常到史密夫买英国时尚杂志,还有美国的《访问》和《细节》,还有花花绿绿的同志期刊,每个月总有一两次,次次满载而归,装在书包挽着搭72号巴士回去16区住所,毋庸上健身院也能锻炼手臂肌肉。物离乡贵,价钱当然不便宜,我唯有安慰自己,比亲赴伦敦或者纽约采购便宜多了,翻开来以眼睛代步,浏览当地潮店食肆,等于最化算的模拟旅游。
其实那时并没有计划长期留在巴黎,对世界对自己都有不切实际的幻想,以为海阔天空,哪儿都可以去,只是苦于银行户头存款有限,缺乏为所欲为的经济支撑——毕竟不再是十八廿二,冒险精神虽然未曾泯灭,不敢轻率从事。邻居的草特别青翠,在我心目中伦敦的摇摆从未停止,双层巴士的诱惑犹如制服之于恋物狂,很难解释也毋需解释。摸摸杂志冰冷的纸张,缤纷的彩色仿佛由手指迅速传进血液,定期慰藉澎湃的欲望,倒也非常满足。
美国人在巴黎,好莱坞以歌舞告诉大家是浪漫的,可惜来迟了,正值爱之蔓延的岁月,公众人物能够仰望的只有Edmund White。后来才知道,他住在庞比度附近一家卖廉价月下货的书店楼上,店名玩“字喷”,叫Mona Lisait,直译“蒙娜在读书”,不过被谐谑的“丽莎”完全迷失在翻译中。占地广阔,货品琳琅满目,我专注的是电影、舞蹈和摄影,后一项包括挂羊头卖狗肉的男体写真,可想是因为离开同志聚居的沼泽区不远,对顾客有一定吸引力。最近经过,发现店名改成“快乐的夜莺”,大概东主已经易手,气氛倒大致没变。很记得在这里找到一册珍贵的雷里耶夫摄影集,粗微粒的黑白惊心动魄,仿佛可以嗅到阵阵汗味,弥补了镜头凝结舞蹈动作的遗憾。真奇怪,有些书和书店永远纠缠一起,连那本残破不堪的小小电话簿,封面印了马蒂斯的蓝白剪纸画,我也忘不了购自庞比度后面右侧早已结业的角落小店。
临离开巴黎总手忙脚乱到处参拜“缪斯庵”,这天去装饰艺术博物馆看了Bauhaus展,出来天色尚早,虽然灰灰蒙蒙却并不冷,信步穿过御花园,终于去了史密夫二楼喝咖啡。果然幽静,意外的是桌子旁摆了图书任人翻阅,唾手有一本巨型Beaton摄影作品选,马上看得津津有味。编年史,60年代的一章特别美不胜收,尤其两幅雷里耶夫,无声无息串联了起码四个不同时期的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