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你


叶继欢病逝狱中,三大悍匪又少了一个,不知道余下的那个所谓“贼王”有何感想?唯望他好好活下去,活到出狱,接受访问,忆述迷乱岁月里的疯狂行径,虽属outlaw暴行,亦足反映大时代里的若干社会侧影。


那确是个迷乱的大时代,中英谈判把香港转手,换朝换代就在前头,移民撤资,港币暴泻,市民不知何去何从,连盗贼也不知何去何从,仿佛一道铁门突然慢慢闭上,轰隆隆,轰轰隆隆,拖放着沉重的铁与木的磨擦声音,使人加倍地意乱心慌。而这时候,一些盗贼选择以最戏剧化的手法、最粗暴的手段去做世界,AK47横扫,手榴弹直扔,目标对象既是街头巷尾的小金铺,亦是富甲一方的大名流,香港人虽未亲见,却能通过新闻镜头里的爆炸回响体会到烽烟气味。


像不像旧戏里的传说乱世?世本已荒,天色亦暗,老百姓收成惨淡,忽见远处滚起阵阵沙尘,官兵追逐者流寇,杀声震天,再单纯的农民亦明白天命已变,手里的惨淡将成惨烈。出大事了。盗贼是大事,大事也倒过来造就了盗贼,时代与人物本就如此不离不弃,楼塌之下,容不了半块完整的瓦片。


这样的岁月任谁都见后离忘,更何况多年以来出现诸种图像戏剧,连以此为题的香港电影金像奖都取了在手,所谓“集体记忆”,兼具光明与黑暗,所以,当悍匪死了,能够登上主流报刊的三页版面,本意当然不是歌颂 outlaw,却亦不是赞誉警察,而只是针对香港人的脑海回忆说话,召唤大家的或早已远去或尚有残余的时代焦虑和感慨,让我清晰记起,啊,的确有过一群野兽在街头疾走,他们的残暴便是我们的恐惧,而残暴和恐惧,终究同是真实的香港的脚印。


回顾叶某一生,内地出生,偷渡来港,作奸犯科,走的是黑道暗道恶浊之道。他眉粗,眼细,相学上是剽悍之象。但其实剽悍可以为恶亦可为善,如果你不嫌烦,不妨上网搜一下1966年的天星小轮反加价绝食事件,当时有一位十七岁的苏姓少年用漆油在衣服外写上“反加价,绝饮食”六个红字,然后,单人匹马走到码头面前静坐抗议,由此引爆第一波如火如荼的本土抗争。你google他的照片,用手盖住他的嘴唇和下巴,仅看他的眉与眼,啧,简直跟叶某一模一样。


相学上,这样的眉与眼注定这样的人,这一辈子,必做一椿轰轰烈烈的事情,或善或恶,都为时代留下印记。这,是业,也是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