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串篇


过去数年来留意到较多婚姻离异者的家庭不回避将前伴偶的名字与家属成员一并纳入讣告。 这种在讣告里给前伴偶一个位份的做法,特别触动心弦。


所见过的例子包括一名男士讣告中列有其前妻名字,接着是几个孩子的名字以及逝者的兄弟姐妹。已逝男士没有再婚,但孩子们除父亲之外,是有母亲的。这么一个做法清楚将事实显明。


一位没有再婚的女士讣告中,其子名字居先,前夫殿后;另一名有子女的男士讣告里则清楚并列其妻与前妻的名字。


“我不要人家误以为我和我的弟妹是父亲的第二任妻子所出。”一些子女有这样的想法。 这是谁都不难了解的。


让人印象犹深的是数年前一则有男女孙的年长华人的讣告:他的家庭在他的媳妇名字后面注明“前媳妇”。这可能是已逝者生前的嘱咐,也可能是当家者与有关成员考量后的决定。


这里头有一份情,有一份宽度。


但没有这么做的家庭不一定就是缺乏度量。每个经历过婚姻破裂的男女与他们的子女,以及与现任伴偶的关系都不尽相同。有些伤痕的确不是那么容易愈合的。


另有一些人认为如果不再是家人,名字就不当出现。他们觉得法律关系既已结束,不列名字不等同不尊重。


英美人士当中离婚与再婚者比例上会多些,因此在西方英语世界的网站里,对这课题有种种想法且坦陈意见的不乏其人。


有一名男士表明他的父母离异多年且已再婚多时,但彼此仍保持友谊关系;他认为自己生母的名字日后理当见于其父的讣告,因为讣告“也是一份历史文件”。


一位曾结过婚的女士表示倘若她在前夫讣告里有一席之地的话,是会感到欣慰的,因为到底他们曾共同养育了几名孩子。当然,也有前任表明自己绝对不想要出现在前夫的讣告里。


另有一名女士说,她和她的前夫已达致共识,日后各人将采取一致的做法。这种君子协定将来必能为他们各自的家庭减少不必要的烦恼或争执。


“一则讣告应该是我们所爱的人的生命历程史,而不是一个战场。”这是在另一个网站上所见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