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勋在《微尘众》说:“华人的色彩学已经垮掉,现在是把西方的学问翻译过来,一知半解。”原则上很有道理,但悲观的我不能完全同意——请你放眼看看街头巷尾,哪有半分学问的踪迹?反而常常令人怀疑色盲不是那么稀有的症候,别说色彩配搭了,就连把一种颜色穿在身上,也在色阶上踩了个空,所以十多二十年前潮人流行由头到脚穿黑,纵使嫌造作,到底还是值得鼓励的。
这方面最得《红楼梦》真传的作家当然是张爱玲,不但小说里实践得漂亮,写散文发表心得也教人永志不忘,一篇《更衣记》,一篇《童言无忌》,几十年来百读不厌。尤其爱这段:“市面上最普遍的是各种叫不出名字来的颜色,青不青,灰不灰,黄不黄,只能做背景的,那都是中立色,又叫保护色,又叫文明色,又叫混合色。混合色里面也有秘艳可爱的,照在身上像另一个宇宙里的太阳。”虽然以梵高作坐标的她,结论是“还不够,还不够”,我们这些灰头土脸的小市民,要求的却是平凡中的安稳,若然有一点阳光的眷顾,已经心满意足了。
“现代的中国人往往说从前的人不懂得配颜色。古人的对照不是绝对的,而是参差的对照,譬如说:宝蓝配苹果绿,松花色配大红,葱绿配桃红。我们已经忘记了从前所知道的。”戏曲舞台大概是唯一保留优良传统的展览厅,京剧的烈,越剧的柔,外行看的就是这种热闹。近年后知后觉发现,歌舞伎是另一个珍贵的服装宝藏,配色之精之奇,真是目不暇给,散场后“还不够,还不够”,可以到小店挑几件饰物学以致用呢。
书末附录的蒋勋张小虹对谈,后者有几句话令人侧目:“有一次吃饭,你从上海回来戴了Cashmere的围巾,我想起以前为什么不敢碰《红楼梦》,这里头有一种阶级的恐惧。所谓“富过三代,才懂吃穿”,因为觉得自己没有那样的品味而畏惧。我记得围巾有红绿两面,那个绿是松花绿……”
嗳唷喂,谦卑虽然据说是金不换的美德,但必须诚惶诚恐到这程度吗?且勿追究上海摩登究竟有多跟得上潮流,也别理那条双色颈巾隐约唤起张爱玲说的,“红绿对照,有一种可喜的刺激性,可是太直率的对照,大红大绿,就像圣诞树似的,缺少回味”,出自羊身上那款曾经一度非常高级的天然物料,不论你译茄士咩也好凯丝米也好,近20年其实已经飞入寻常百姓家,不再是价值连城的奢侈品。记不清是Helmut Lang还是Marc Jacobs起的头,把小时候阿婆辈心目中地位和鱼翅半斤八两的羊毛制成休闲运动服,如今连最大众化的街牌都供应凯丝米汗裤凯丝米连帽外套,著作等身的衣性恋者怎么还如此见外,将它奉为心魔?
说出来好笑,从前我嫌凯丝米有难闻的老人味,真是折堕。“看蒋老师的书有一种疗愈的作用,过去因为没有这样的品味所造成的焦虑,被平复了。其实只要有那个敏感度,是可以进得去那个世界的。”谁说不是呢?心病还需心药医,肯找大夫就好。(传自巴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