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经济时报》有一篇教导男士在热浪底下如何穿衣的文章,因为即将飞往东南亚,不能不作出准备,于是一字一句诚心阅读。
这类劝世文从来难写,所谓甲之熊掌乙之砒霜,各人肤色和身世不同,脂肪分布的地理形势更是南辕北辙,专家的识见再高深,都逃不脱“子非鱼”困局,能够施施然入住空中楼阁的房客少之又少,天真的读者当正,海市蜃楼是沙漠里救苦救难的绿洲,只会落得活活渴死的下场。可是这篇水准之低,不但言之无物而且暗中贩卖过时的自我优越感,简直与大陆一般时尚杂志充斥的文字无异,可惜学艺不精的我英文实在不济,否则一定写信去编辑部投诉。
时至今日,还教大家衣服最好去裁缝店定造,究竟有没有更离地更势利的论调?连南京辽宁的编辑,都懂得建议男生拨冗去健身室打造身材撑起现买的成衣,趁机挂羊头卖狗肉登几张吸睛的肉照吧?
此文作者与短裤尤其有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一面故作开放赞成大热天和猪朋狗友烧烤不妨破戒露出足踝膝头,一面又严正声明,“必须是裁剪合身的,长度在膝盖以上,而且只可以衬长袖恤衫”。
有那么一刻,我疑心自己幽默感不足,把开玩笑的文章读成衣着指南了,然而此文刊于Style版,旁边还附有标明店家和价格的配搭示范图,三款鞋子的选择分别是昂贵的Lanvin、JM Weston和Church's,每双三四百英镑,假如真的聊博一粲,这玩笑也太奢侈了。
作者Alex Bilmes原来是英版《老爷杂志》编辑,怪不得口吻那么权威,斩钉截铁不不不,一点商量余地也没有。老派英式绅士的穿衣作风,其实早已走入穷途末路,不但在帝国夕阳斜照的前殖民地不再受落,他们本家的年轻才俊也冲破枷锁,就算不完全背道而驰,也宁愿追随以Paul Smith为首的改良派,把60年代兴起的孔雀主义发扬光大。领带这种从前不可或缺的饰物,地位尤其一落千丈,隆重场合如婚礼葬礼,为了尊重主人家不妨配上,平日上班冶游,就干脆打开衫钮解放胸毛;至于脚毛,近年也大量满街派发,这次去伦敦我就发觉,跑步健身果然日子有功,以往英男被引为笑柄的光管腿不复照耀泰晤士河两岸,路人甲乙丙性感到令人荷尔蒙飙升。
Bilmes先生的“夏戒”多不胜数,包括花恤衫、短袖衫、凉鞋、珠宝和帽子,真是信他一成都活不了。此外黑色也荣登讳忌榜,“除非阁下肤色绝对西西里”,我也认为十分无稽,不久前见过一个穿黑色短袖恤衫的男身白雪公主,下身衬米色百慕达和拖鞋,肆无忌惮传染清凉,都不知道多养眼怡神。通篇胡言,只有两项建议百分百同意:面料只应棉、麻、丝或它们的混杂,颜色远离主色大红大黄大蓝。不过后一项也有例外,譬如刚刚把伦敦回顾展搬到巴黎的David Hockney,20几年来衫裤鞋袜无一不是主色,而且撞色撞到七彩,不是成功创立了风格吗?
(传自巴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