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热爱文学的人来说,莫泊桑是躲不过去的,不管你喜欢或者不喜欢他。记得中学课本里有他的《项链》和《我的叔叔于勒》,他的《羊脂球》则更有名。最近重读《莫泊桑短篇小说选》(柳鸣九翻译),篇篇扎实,现代派、意识流、魔幻主义兜一圈回来,还是要回归莫泊桑这一类的传统作家,经典到底是经典。
《项链》,基本上以故事取胜;我更偏爱《我的叔叔于勒》,当年中学课本里的教材,因为被意识形态左右,老师分析作品总是强调揭露资本主义腐朽什么的,好端端的一篇小说被扭曲了。今天重读《我的叔叔于勒》,越发觉得莫泊桑写得真好,西方东方、过去现在、富人穷人,人性都大同小异。这个叔叔让人心疼。我心疼归心疼,感慨归感慨,最终还是无耻地思考着“牡蛎是生蚝吗”这个形而下的问题。如果仅止于此,也就罢了。继续莫泊桑话题是因为我在这本小说集里读到了《一次郊游》,大为惊异,莫泊桑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也就陡然提升,它仿佛有了福楼拜和普鲁斯特的意味,有了印象派绘画的光影效果,有了某种悲喜交集的暧昧。正如小说的篇名,故事写一家四口(老祖母、父母、女儿)和他们的店伙计(也是未来的女婿),一共五个人为庆祝母亲生日,去巴黎郊外午餐。这家是开五金店的,母亲徐娘半老,风情不减;女儿天真烂漫,青春欲滴;老祖母昏昏沉沉;父亲平庸乏味;小伙计愣头愣脑。一家子在乡村饭店遇到两个健壮风流的划船手,他俩调虎离山安排半醉的父亲和小伙计去钓鱼,却兴致勃勃地约这对母女泛舟同游,母女各登一船,春情荡漾。然后上岸在林子里,母亲女儿分别被同伴撩拨求欢。你可以说,这两个流氓玷污了这对母女,托尔斯泰就认为莫泊桑的小说不道德。但莫泊桑写这场艳遇非常懂得情景交融,大自然的水流鸟鸣、树影斑驳都是催情剂,诱发了生理本能。关键是,这对母女感受到“生”的欢愉。
女儿亨莉娅特很快和小伙计结婚,但心里还是想着那位划船手、那个美妙的午后情事。小说的结尾,第二年亨莉娅特又来到初尝禁果的林子里,旁边,无趣的丈夫(就是那位小伙计)“像一头牲畜似的呼呼大睡”。这时划船手进到林子里,两人面面相觑,他对亨莉娅特说,他经常来这里重温好时光。亨莉娅特坦言:“每天晚上,我都想着这个地方。”这难道不是爱情?
这篇小说1936年被法国导演让·雷诺阿(Jean Renoir)拍成电影《乡村一日》,只有39分钟,属于未完成作品,但我觉得非常完美了。母女荡秋千一场,泛舟、散步,充满诗情画意。导演的父亲就是印象派画家奥古斯特·雷诺阿,电影里有些场景如同走进雷诺阿的油画里。电影史上有所谓“30年代法国诗意现实主义”一说,看了这部《乡村一日》和让·维果(Jean Vigo)的《操行零分》,你就明白了:法国影坛的双“让”(Jean)是两位杰出的电影诗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