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谈了将近两年。圈子朋友说和大公司谈合约好像就是这样子,有时比九月怀胎还苦。这一点不假!我觉得毕竟“孩子”是自己的,合作姿态是小心驶得万年船。协议拖长最大的风险是对方的职员不会辞职,对作品不会退烧。否则有些时候会有在合同条款上更动,甚至因为策略改变而拒签。这种情况时而发生。因此作品过了两年还是被垂青算是一件了不起的事(证明东西不属流行性)。


最近大新闻是香港的股王腾讯把旗下的内容公司文阅集团分出去上市。股票才一发售就有42万股民抢购,让股价一度大涨。现在这个创造IP的行业看似一片大好,在本地把力量凝聚在原创内容上,而且不断开发新创作的人的空间还是比较小 。所以我格外珍惜。


回到合约。讲白了这白纸黑字就是双方今天想合作,但又无法认定明天还会否遵守的一张承诺。我们花在合约的大量精力其实就是猜测将来可能发生的各种情景。我们不是斗智而是在斗谁有千里眼,同时必须夹带X光功能的读心术。人心最难测!法律往往存在是为了解决纠纷,但许多时候会演变为未来的纠纷。


我十多年前打过官司,大家说受益方的只有律师也不一定正确。因为律师非属万能,所以我们一定要做好功课,才知道自己要什么,不可以放弃什么。否则双方告上法庭时往往是不明其理,更像只是为了争多或少一口气罢了!


当双方律师在雕琢,我便有更充裕的时间去观察我身边的伙伴和项目监制。从他们的毅力和耐性(与不),我能够揣测出更多的情景。人的关系,断不是靠时间来证明,而是在谋求利益事件上来鉴定。所以听我的劝告,花越多时间在谈判桌对你的未来身心健康更有益。


真正的考验其实是在签合约后。有一次我和一家外国公司花了三个月才把一个意向书的条款谈妥。谁知道那家公司的负责人突然就人间蒸发了一个多月。找到她时,负责人却是轻描淡写的解释她偶尔会“任性”,不想与任何人联系。签约前后,有许多事都不是我们所能掌控。所幸我当时没有贸贸然的签下合同!


有些约,“不签”才能为你带来幸福! (传自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