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热闹的乌节路不远,有条清幽宁静的“淑女山路”(Lady Hill Road),小路尽头有座殖民地时代的白色大宅“金洛楼”(Kinloss House)。
大宅范围包括:两栋双层洋房和四栋单层楼房,内里设有网球场、篮球场、餐馆、台球室以及小巧的游泳池。大宅大有来头,见证了岛国百多年来的沧桑,诉说殖民地与日据时代的故事。
或许有些人不知道,如此高雅古朴的大宅,一度充满了“火药味”。原来,在上个世纪80年代,它是警队“军火库”——警方军火与爆炸物管制署(简称A&E)的总部。
担任过警方发言人的警官饶尚仁,1986年掌管该署,我经常出入大宅探班。从他口中,知悉警队是在1976年“接收”大宅,79年在那里设了初级警官俱乐部与警方福利署等六个单位。
我国颁布“禁枪令”后,对枪支的管制十分严格,即使一般警员,也只能在执勤时向警署的枪房领枪,下班后得将枪交还。只有指定或一些特别单位的警官和便衣,才能将枪带回家。我的一名在职时开枪打死通缉犯的警界好友,退休后为了怕对方的同党报复,希望拥枪自保,也得提出适当的理由申请。随着治安日渐改善,70年代之后,个人拥枪的时代,基本上已走入历史。
当时,私人批准拥枪的只有两个枪会,枪械由枪会会员购买,但却不能带回家,只能存放在枪会,拿来打靶训练之用。
A&E除了管控真枪实弹与真刀真剑之外,还包括玩具枪与玩具刀剑,厨房餐馆等刀具则不受管制。燃放烟花、采石场爆石、建屋局炸组屋和拍戏用爆破物等,皆属于受管制的爆炸物,都得申请准证。
值得一提的是销毁真假枪械的过程,由该署每年安排两次枪械“海葬”仪式。负责警官将各执法机关没收的长枪或来复枪锯成数截,连同要销毁的枪械逐件放入麻包袋,包扎好后运上警艇,由水警陪同监督,开往莱佛士灯塔附近,将麻包袋沉入深海。
90年代,配合国际海洋法的实施,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免受污染,A&E改变了销毁方式,从“海葬”变成“火葬”,全送去钢铁厂的大熔炉“火化”。
饶兄退休后,我十多年没经过淑女山路了。听闻“军火库”在2002年撤离了该处,“硝烟味”已散,恢复了清幽宁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