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下旬,天气彻底温暖了,我们决定外出一周。我选择去罗德岛的新港(Newport)。很多人会误以为罗德岛是一个岛,但它其实是一个州,这个州的位置介于纽约和波士顿之间。新港这个小小的城市和美国历史上著名的“镀金时代”(The Gilded Age)关系密切,也是波士顿和纽约不少名门望族曾住过的地方,具有历史感这一魅力。
镀金时代,其名字源于马克吐温的小说,它大约是指从1870年代到1910年之间的这一时期。这是美国工业极度繁荣、财富激增的年代。在这样的时代,自然会产生许多诸如“铁路大王”“煤炭大王”“钢铁大王”之类的巨富。罗德岛的新港,就成了许多纽约巨富消夏度假的地方。这些巨富家族至今当然大都烟消云散了,但他们在新港的滨海一带,留下了许多大宅,形成了新港著名的Mansion景观,可以让我们一窥那个年代的奢华。
但吸引我到新港的并不是大宅或大西洋沿岸风景,而是作家亨利詹姆斯。我曾在某本书里读到他的家族曾住在新港,而后我发现它离波士顿只有一个多小时的车程,所以在波士顿定居后,我就把新港设定为第一个旅行的地点了。詹姆斯家族是在19世纪60年代初期住在新港的,那时他还非常年轻,从欧洲游学回美不久。有关他当初住过的地方的具体资料不容易找到,但据说是在Kay Street上的一栋建于1790的白色房子。我到新港的当天夜里就开车去看了那栋白房子,它目前是一座私宅。
有意思的是,詹姆斯的好友,美国女作家伊迪丝沃顿(《纯真年代》的作者)在1870也曾住在新港。作为富裕的纽约人,沃顿和詹姆斯被培养的方式几乎一样,他们从小跟随家人在欧洲长期游历,接受教育。作为纽约人,沃顿返美后冬天住在纽约,夏天住在新港。但她住在新港的时候,詹姆斯已经离开了,而且他们当时也不认识。他们在1900年才开始通信,在1903年才第一次见面。
镀金时代遗留下来的大宅里,最有名的是The Breakers。这栋私宅有70个房间。另外一个大宅The Elms则曾在他的一楼舞厅举办400多人的大派对,你可以想见这些大宅究竟多大,以及它需要多少个仆人来维护。而这些仿造欧洲皇宫样式建造的大宅,仅仅是为了主人家来此地消夏避暑几周。大宅庭园和室内的设计都采用欧洲风格,总之不是法国就是意大利风格。有些大宅里,厨房提供给主人的是法文菜单,可见当时美国上层人对欧洲文化的追崇。
但参观了几处大宅,就会对处处雕梁画栋、金碧辉煌的过度繁琐感到疲倦,其效果倒是让我感到了简洁的美和必要。对我来说,住在这种高冷的宫殿般的大宅里还不如住在一个朴素雅致、光线充沛的林中木屋。后者更像人的居所,具有恰到好处的功能性,温暖、紧凑,前者则往往是天花乱坠的财富和冰冷的权力的展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