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特朗普的管理团队实施了一项边界新政,就是把企图非法入境以及滞留边境等待美国接收的中美洲难民家庭拆散、分开关押。这道政令就是引起美国民众公愤的“Family Separation”,家庭分离。政令在得克萨斯州的美墨边境开始执行,孩子,包括一两岁的幼儿,从母亲怀里被强行抱走,关去另一个地方。在另外那个地方,充斥着孩子们的哭声和呼喊“爸爸”“妈妈”的叫声。由于过于粗暴,违反人道,家庭分离政策引起公众乃至共和党内部的广泛抨击,特朗普在6月20日被迫签署了终止这项政令的命令。
这项政令已经终止,似乎已没有什么可说了。但在我们华人的圈子里,倒有不少人在当时、甚至其终止以后,仍在为它辩护。让我惊讶的是这种理直气壮的辩护的声音。这些人是否曾为人子、为人父母?究竟是什么使得他们会无视那些啼哭着的幼儿,为这样的政令辩护?
他们说,这是为了有效防止非法移民。我不知道它是否有效,但我知道,有效的办法绝对不止一种。在奥巴马当政时期,非法移民数量一直在减少,而不是一些无知的人所认为的在增加。在有其他选项的情况下,为何动用这种极端手段?况且,在牺牲人道的前提下去谈有效,这本身是种野蛮。即使要在边境使用更强硬手段阻止非法移民和难民入境,至少应该把年幼的孩子和他们的母亲关在一起吧。把一两岁的、痛哭挣扎的孩子生生从母亲身边抢走,与亲人隔离,这已经到了缺乏人性的地步。而拿孩子作要挟、威慑,则不仅粗暴,更近乎无耻。
辩护者们的另一个理由是:孩子的父母犯错在先。那么,父母犯错的话,孩子难道也应该被执法者伤害,成为父母错误后果的部分承担者吗?我不懂这种“株连”的逻辑。另一些辩护者说,犯法的父母应该被关押,而孩子不随同,这是法律。这也是特朗普政府一开始的辩辞。那么,为什么过去从未这么做?道理很简单,因为非法移民不是一般的刑事罪犯,他们通常选择举家入境,父母亲带着孩子。普通的、国内的罪犯,父亲犯法孩子可以托付母亲,母亲犯法孩子可以托付父亲,单亲家庭的孩子也可以找到亲戚。但在边境,孩子们只有父母,和父母分离以后,他们被托付给谁?除了非黑即白的法律,还得有人性的考量。这就是为什么无论在新加坡的边境,还是日本的边境,对不具备入境条件的家庭都会举家遣返,而不会拆散家庭,把年幼的孩子甚至婴儿从母亲身边抱走。
前第一夫人劳拉布什把特朗普拆散非法入境移民家庭的做法比作二战期间美国日裔被关进集中营。日裔演员George Takei纠正她说,虽然他五岁时被送进集中营,但是和父母住在一起。即使在集中营,也不拆散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