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去观赏台湾音乐教父刘家昌演唱会之前,特地到大众书局的CD Rama买了两张刘家昌的音乐光碟,准备给他签名留念。我们在一家餐馆会面,我兴致勃勃拿出光碟,刘家昌看了后,说那是盗版的。我好尴尬,但刘家昌并不介意,依然大方地签名。


我当然没料到会在本地仅存不多的老字号音乐光碟店买到盗版光碟(或许是翻版不是盗版?),知识版权得保护是一回事,但我一向认为,能引起投机者兴趣而做出翻版、盗版,以及抄袭的商品和生意模式,必定有吸引人之处。毕竟,没人有兴趣的东西,谁会大费周章去翻去盗?


早年到曼谷周末市场/街摊,以及上海的襄阳市场,都被冒牌的A货和满街的盗版电影光碟给吸引。对那些未有能力买名牌的族群,尤其是在名牌仍被视为神话的多年以前,以及在网络视频随手可得之前,这些翻版盗版货有很大的吸引力。


名牌之所以让人心动,很多时候是因为象征的地位和身份,品质是否高超不会是起初接触名牌时的考量。我们在做人做事成功之前,总会有个学习的对象和渴望的目标,这个对象和目标,除了成功人物,也有名牌商品。在奋斗过程中,最希望的是偷师得法,最后终于超越。但现实是,我们往往花了很长时间,依然只能跟在别人的步伐之后,就是跟不上,更甭说超越了。然后生活中开始出现很多其他新的挑战,聚焦力一点一点被分散,与成功及目标的距离越拉越远,然后我们发觉,不管是名、利抑或名牌,已从激励变成负担,越来越遥不可及,然后不自觉就妥协于生活中。


而翻版盗版光碟一开始或许是价格缘故因而有市场,后来是因为比正版更先在市面上出现,能让人先睹为快而有吸引力。但随着数码和网络的出现,翻版盗版光碟再也没有出路。


但对仍然喜欢收藏音乐光碟者如我来说,数量越来越少的实体音乐光碟已渐渐成为珍藏。近几年从吉隆坡、上海、北京、香港,到台北,一有机会到这几个城市,除了逛书局就是找音乐光碟店。除了原版作品,音乐光碟店内经常也会看到所谓的“杂锦”光碟(或称精选),因为数量和选择越来越少,一看到有要找寻的相关歌曲或歌手,不会考虑太多就买下,也没去想到底是哪家公司出版,正版或翻版(消费者其实未必知道)。


刘家昌的音乐光碟就在这样的情况下落到我手上。我知道有些音乐人若看到那不是原装出版,会拒签。但刘家昌的无所谓也有道理,我的理解是年代久远,原版音乐光碟确实不易找,甚至早已绝版,既然还有盗版,证明自己还有市场。关键是,卖家是光明正大的老字号书局/音乐光碟店,就像你到了日本走进一家老字号寿司店,你绝对不会去质疑大厨也许不是日本人吧?


就这样,我的音乐光碟收藏中,多了两张有刘家昌签名的非原版精选集。而我是在观赏了演唱会听了那么多居然几乎一字不漏都会唱的一个时代的歌之后,才知道自己能拥有刘家昌的音乐和签名有多幸运——即便名字是签在盗版/翻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