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本地第二年,在代理帮助下,于工作的公司附近买了二手组屋。代理还推荐了一家银行,安排落实了贷款。整个买卖过程很专业很方便,我们要做的只是郑重其事在各种文件上签字。搬家那天,我和妻子心情激动,这是我们头一次实现人生和家庭的重要梦想,拥有一间自己的屋子──产权像我们另一个新生婴儿。
回想以前──新加坡俚语,“以前警察是穿短裤的”──以前在中国,私人无产权,住房由公家分配,政策权力自上而下,人情世故以方尺计。80年代我留校任教,居家离校远,坐公交车单程一小时以上,新婚后向学校提出申请,能否就近分配住房?我和母亲合住,学校房产科派员去我家视察后通知我,可以分房,可是现住房要上交。我和母亲商量,她住惯老房子,坚决不肯挪窝,事情只得停摆。也罢,挤在三代同堂的“老房子”内,有利于温暖感化人心。
如今中国住房商品化了,金钱等于产权,金钱也等于更高级的人情世故。上海房价,市区边缘,少则每平方米五六万元人民币,约相当于每平方英尺一千新币,跟新加坡房产旗鼓相当。
两地房价另有“可比性”:几年前我女儿结婚购买新组屋,政府给很多津贴,自己首付寥寥,说给上海亲朋好友听,他们又是赞叹,又是“难以理解”。
产权是法律概念,通过它的实践阐释,可以窥见国家社会法制/法治的奥妙状况。
我要说的是,两地比较,产权的内涵差别才是看点。
新加坡房子,依据法律条规,产权归属一清二楚。我们楼里有个年过70的大叔,老伴去世,单个住四房式,想卖了换三房套现,子女劝阻,大叔转而出租一个房间,收取租金。大叔说了,若是房价好,他还是会卖。不管怎样,要卖房要出租,决定权毕竟在屋主(大叔)自己。
中国产权,有些暧昧,有另外的“维稳”因素。
我母亲90岁时表示要将住房卖掉,然后去养老院安度余生,既可减免哥哥嫂嫂照顾她日常起居的麻烦,又可与其他老人加强交流。她是异想天开:虽然房子产权只在她名下,她若要卖掉它,却必须征得住在一起的哥哥嫂嫂签字同意,否则做不成。哥嫂没有住房产权,可他们有住房户口,国家的有关规定保护户口居民的“权益”。这是中国的国情──我嫂嫂说得明白:我们当然不同意!房子卖了,叫我们住哪里?上海房子这么贵,我们这样的退休工人可买不起。
